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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簽帳方式交易
以下各種簽帳過程,不同於一般消費,使用方式與注意事項,介紹如下: |
一、旅館訂房及退房:
- 訂房:若擬以信用卡支付住宿旅館的費用,一般較具規模的旅館於訂房時,通常會要求顧客提供信用卡卡號,以作為訂房保證的依據。持卡人需要求取得『訂房確認碼』( Reservation Confirmation Code),以便住房時確認。
- 取消訂房:若因故無法住房時,應在該旅館規定時間內辦理,一般最遲應在住房當天下午六時前辦理(以當地時間為準),並取得『註銷號碼』(Cancellation Code),作為日後帳務證明或憑據。但未於規定時間內辦理,依慣例可能需支付一天的住宿費。
- 住房登記(Check-In):一般都會要求顧客預刷空白簽帳單。
- 退房:退房結帳時,櫃台人員將於該空白簽帳單填上消費金額,要求顧客簽名。若櫃檯人員索取信用卡重刷簽帳單或顧客不用信用卡結帳時,切記得將原已刷卡的空白簽帳單立即撕毀,以免被冒簽。
- 退房結帳後,可由旅館逕行補收消費款,雖簽帳單上無顧客簽名,但依信用卡國際組織規定,顧客仍需支付該筆消費款項,若對此筆消費款項有異議時,得經由發卡銀行要求特約商店出示有關單據以供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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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刷卡租車:
- 租車時,租車公司人員要求出示信用卡,並刷卡預先收取租車費用。
- 還車時,務必索取消費明細,並確認金額。並要求租車公司人員在消費明細單上簽名,以證明車已交還租車公司。
- 租車期間使用車輛時所產生之費用,如停車費或罰單等,租車公司將於日後的帳單中索取該款項。
- 一般發卡銀行所提供的旅遊意外保險,通常僅限於以信用卡支付公共運輸工具的費用,租車並非公共運輸工具,不在保障範圍。詳細保險內容,需向發卡銀行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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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購買機票
- 訂機位時,航空公司或代辦之旅行社會要求顧客提供信用卡卡號,作為訂機位時的信用證明。
- 若您取消部份或全部飛航行程時,請索取差額部份的退款證明,避免日後之請款糾紛。
- 一般發卡銀行所提供的旅遊平安保險及旅遊不便險,通常需以信用卡支付全部機票費用或80%以上的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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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餐廳結帳
- 在餐廳用餐後結帳時,若是簽帳單上之總金額欄為空白時,其用意是請顧客填寫小費。
- 若擬以信用卡支付小費,需在小費欄 (TIPS) 填上金額並加總填入消費總額(Total);若不打算支付小費,亦須在小費欄填入 ”-“ 或 ”0” ,並於總計欄填入原消費金額,以避免商店自行填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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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用卡郵購/網購/電話購物
- 在國內郵購時,依郵購訂單之內容填寫及簽名後,郵寄或傳真至廠商,即可完成交易。
- 向國外郵購時,國外寄送貨品可能長達60天的送貨有效期間。若超過60天送貨有效期,仍未收到貨品,但帳單已出現費用,可向原發卡單位做簽帳單調閱處理。
- 向國外郵購屬國外消費,匯率換算是以清算日當日為基準,依各信用卡組織依約所列之結匯日大盤匯率轉換為新台幣,並加計需給付予各信用卡組織及相關作業所需之手續費。
- 郵購、網購或電話購物時,若持卡人未在訂購單或簽帳單逐筆簽名,但依信用卡國際組織規定,持卡人仍須支付該筆消費款項。
- 郵購、網購或電話購物,應慎選知名度高、信用家的企業或與知名金融機構合作的網站,避免無端權益受損。
- 國內郵購、網購或電話購物,皆受消費者保護法之保障,享有七天可退回之權利。因此,應保留訂購單或相關文件影本以便對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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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電話語音轉帳繳納各項費用及稅款
- 各發卡銀行大都提供電話語音繳費之服務,使用方法逕向發卡銀行洽詢。
- 通常所提供之服務如下:
(1)交通違規罰鍰
(2)汽車燃料使用費
(3)電信資費
(4)換發汽、機車行照服務
(5)各項稅款: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房屋稅、地價稅、營業稅、綜合所得稅(補徵)
- 本項服務可能須支付手續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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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委託定期轉帳繳納各項費用:
- 發卡銀行提供持卡人定期轉帳之服務,可持預轉帳之事業單位收款憑證,向發卡銀行申請定期代繳費用。
- 通常可定期轉帳繳納費用之事業單位,如下:
(1)中華電信資費
(2)台北市(台灣省)自來水費
(3)台電電費
- 大都屬免費服務,但須先填妥表單逕送發卡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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