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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每個月只賺一萬多元的臨時裝潢工鄭三和(三十五歲),積欠三百零四萬的卡債。他在今年六月份時,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破產成功,成功甩債兩百四十三萬元,成為國內首宗卡奴聲請破產、成功甩債的案例。
不過債權銀行上訴,高等法院在一個月後,就駁回一審的裁定。而最高法院在十二月二十八日做出最新的裁定,廢棄高等法院原裁定,維持一審地方法院最初的裁定,並不得提出抗告,全案就此定讞。讓國內首宗卡奴聲請破產甩債的案例,起死回生。
鄭三和在得知判決結果後,非常高興。他強調,這個案例,無非是為幾十萬卡奴,打了一劑強心針。至於一直負責幫他打理官司的哥哥鄭伎宏也表示,當時二審遭到高等法院駁回時,心情非常低落,覺得一直以來所做的努力,又遭到抹殺。但還好堅持到底,終於在三審獲得最終的勝利。「也希望這樣的結果,能讓弟弟擺脫卡債陰影重生,重新做人」。
至於被鄭三和成功甩債的十多家債權銀行,包含國泰世華、中國國際商銀等六家銀行,在二審時抗告成功,如今卻在最終審時慘敗,還遭最高法院裁定,不得提出抗告。不過銀行方面表示,不會放棄法律途徑,將尋求其他方式追討。而銀行也強調,這僅是個案,並非代表全部卡奴皆可適用,按時還款以及尋求債務協商,才是解決問題的管道。
鄭三和在十二年前,申請第一張信用卡後,就開始了卡奴生活。而後因為投資失敗,以及種種娛樂消費,鄭三和開始了以卡養卡的生活,負擔最沈重的時候,一個月必須償還十多萬元的本息。
去年四月份,鄭三和卡刷爆後,鄭伎宏開始自力尋求法律協助。而在經過一年多的官司後,鄭三和聲請破產成功。他所剩餘的財產七十一萬元,其中有十萬元必須拿來支付破產程序的費用。而剩餘的六十一萬元,則用來償還欠銀行的債務三百零四萬元,等於成功甩債兩百四十三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