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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理財專員若不當銷售,未來最重罰則將被撤銷登錄。為避免先前連動債事件重演,金管會預告「信託業管理人員應具備專業學識與經驗準則」修正案,將來銀行理財專員將與保險業務員相同,採取登錄制管理,而且一旦出現重大違規,可撤銷登錄資格,以及停止執行業務最長達三年之久。
金融海嘯期間,不少投資人損失慘重,在國內甚至引發連動債銷售爭議,迫使金管會與銀行公會設置專門窗口處理,也開始正視到銀行理專銷售商品規範的嚴謹性。
新的修正案當中規定,以後理專若出現包括「未經授權擅自替客戶進行交易」、「為獲取佣金不當勸誘客戶頻繁轉換投資標的」、「誤導本金安全或獲利」、「誇大不實方式就金融商品作比較」等情事都將被處罰,最嚴重予以停止執行業務與撤銷登錄資格三年。
金管會表示,銀行理專會遭到停業與撤銷登錄,則是以客戶有重大損失為前題,為避免日後又產生爭議,將要求公會針對不當銷售行為,依照情節輕重訂定統一標準。這次修正案規範的項目,以透過銀行進行特定金錢信託的業務為主,像投資境外基金、境內基金、結構型商品等,保險商品則暫時不在其中。
根據金管會統計資料顯示,目前在公會登錄的信託人員逾6.2萬人,多半集中在公股銀行。過去銀行理專銷售不當,並沒有撤銷登錄的機制,只有約1,000人因未符合在職訓練時數,曾被撤銷登錄。
金管會指出,配合這項修正案,公會除得訂定相關處罰標準,還要規劃從業人員電腦登錄系統,因此公布實施後,會有六個月緩衝期,相關規範最快明(100)年年中才會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