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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東企銀董事長游淮銀,涉嫌在任內以兩億四千多萬元的價格,購入台北市北安路的一處房屋,造成台東企銀損失上億元。高等法院今天做出宣判,撤銷一審的判決,改依背信罪,判處游淮銀有期徒刑兩年。
至於同案被告,另一名前台東企銀董座張光明、台東企銀總務室主任主任、前國泰不動產公司黃夏威等人,則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到一年四個月。
判決書中指出,游淮銀、張光明兩人,分別為前後任台東企銀董事長。兩人在位期間,主導一件由台東企銀、寶祥建設與福壽公司等三間公司完成的土地交易案件。而這三間公司,都是隸屬於游淮銀的富隆集團。在86年七月份,福壽公司將台北市北安路的一處建物,以一億七千多萬元,賣給寶祥建設。但寶祥建設而後將建物、土地設定抵押,但台新銀行鑑價的結果,僅值一億六千多萬。
不過第二年六月份,黃夏威配合富隆集團鑑價,將這筆建物、土地的鑑價,提高到兩億六千多萬元。最後由台東企銀,以兩億四千多萬元,完成這筆土地交易案件。這之中的價差,有部分款項回流富隆集團旗下各公司的人頭戶中,嚴重損害台東企銀股東的權益。
綽號「阿不拉」的游淮銀,早年縱橫股市,有股市四大天王之稱。而他也曾經代表國民黨,參選第三屆立委,並順利連任。但在兩千年陳水扁就任,宣示掃除黑金後,游淮銀即因為炒作股票,而被依照證交法偵辦,成為首名遭起訴的立委。
不過游淮銀近年來流年不利,除了這次遭判兩年以外,他涉及炒股的案件,也在兩年前,被判刑三年,併科罰金新台幣一千五百萬元,目前還在高等法院更二審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