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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國內上市櫃公司陸續召開股東會,徵求委託書的盛況又將上演,尤其今(100)年近五成上市櫃公司,都將進行董監改選作業,使得委託書徵求更加熱絡。金管會今(19)日特別提醒,徵求委託書不得價購、不得在不當時間徵求,否則徵得委託書的代理表決權不予計算,最高還可處240萬元罰鍰,近期將加強監督之外,若接獲檢舉案件也會立即調查。
上市櫃公司的股東會,六月將進入高峰期。根據統計,今年上市櫃公司共有1,624家;興櫃公司共有731家,都將進行董監改選,因此隨著各家公司的股東會陸續召開,預料徵求委託書大戰也會跟著升溫。
金管會表示,委託書徵求人及代為處理徵求事務者,辦理這些過程時,都必須確實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辦理,不得出現價購委託書的情事。
而且委託書徵求人應該在股東常會開會前38日,或股東臨時會23日前,將委託書徵求資料表等文件送達公司後,才能開始透過廣告、信函、電話、拜訪、詢問等方式進行,如果沒有在委託書資料表送達公司之前,所有徵求行為並不符合規範。
金管會指出,凡是出現價購、不當時間徵求行為,一旦查證屬實,除違反規定徵得的委託書,代理表決權不予計算外,還可依照證交法第178條第1項第5款規定,處24萬至240萬元罰鍰,且可連續處罰,直到改善為止。
近期金管會已經針對不當徵求委託書一事,密切注意並緊盯,對於外傳部份公司可能有價購委託書的部分,金管會強調,目前尚未看到,但民眾若發現不當可檢舉,金管會將立即派員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