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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客自由行」大勢底定,進入最後確認階段,預計六月下旬啟動。為了迎接即將上路的政策,行政院各部會嚴陣以待,其中觀光局大量發放來台觀光手冊,並成立跨部會緊急應變窗口;移民署則是著手研擬來台身份限制、申辦方法;民航局也積極爭取飛機航班及機位。
根據觀光局統計資料顯示,自97年7月開放陸客來台觀光,累計至上(5)月底,來台人次已超過336萬,創下新台幣1,958億元的外匯收益。觀光局副局長謝謂君表示,陸客自由行一旦開放,一年商機上看至少90至150億元。
配合陸客自由行,觀光局大量發送「大陸旅客來台須知」、製作自由行旅客在台聯絡卡、成立24小時緊急聯繫專線,並設置跨部會「陸客自由行聯合服務中心」,提供緊急應變的通報機制。同時於北京辦事處印製自由行來台須知、旅遊景點宣傳摺頁,網站也同步發放訊息提供陸客參考。
移民署副署長何榮村指出,目前開放人數每天以500人為上限,對象主要是20歲以上、持有相當財力證明者,判斷財力標準以年收入、信用卡、存款等方式為原則,擇一證明即可,一旦通過審查,直系血親或配偶也能隨行,至於有意來台旅行的學生族,則需年滿18歲。
申辦人須先赴大陸公安局,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大通證),經審查加註自由行簽註,透過掃描送至台灣的旅行社,再以工商憑證送交移民署審核,審查通過即發放來台入境許可證。但須注意的是,目前內政部採取「一人一證件」制度,若原先有其他居台證件,則須註銷後再申請。
何榮村進一步說明,自由行陸客須填寫簡要行程表,並註明大陸地區緊急聯絡人,同時比照歐盟規定,強制加保200萬元以上的旅遊平安保險。目前來台居留時間以7至15日為限,若逾期未出境,將通知大陸親屬、承辦旅行社協尋。
一旦陸客有逾期未歸記錄,至少3年無法再登台,協辦旅行社也須負連帶責任,第一次以警告處份,第二次則停止送件1個月,但送件範圍僅限陸客自由行業務,不包括團旅部份。由於目前試點暫以上海、北京為主,形成航班、機位嚴重不足,交通部民航局表示,「紅眼」和「中轉」航班都在積極爭取中,盼加速兩岸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