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優新聞網】
新加坡知名歌手孫燕姿在埃及被地陪脅迫,使用信用卡刷了3500美金,造成社會譁然,也讓人驚覺信用卡的安全性。一般民眾若是在國外遇到壞人,恐怕都會自認倒楣、破財消災。但是民眾也可能會想到,信用卡又不是現金,被收取大筆的手續費之下,應該有提供合法的保障才對。
不單孫燕姿事件引起大家對旅遊的恐慌,連即將前往非洲當「飢餓30」親善大使的港星容祖兒,驚呼不敢隨身帶信用卡,免得遭歹徒覬覦。容祖兒在記者會中提到去非洲肯亞作親善的訪問,一定善有善報,當地的官員一定會給予高度保護。
但是平民百姓到國外去旅遊時,就不會有官員的高度保護了,尤其到開發中國家,若是不小心誤入「黑店」,或是被當「凱子」強行脅迫刷下大筆的金額,是不是有任何因應之道?
根據中國信託表示,當民眾在國外旅行時,若是遭受不法的脅迫,或是因為強迫推銷,而在不情願的情形下,刷卡消費非自願的金額,一定要與當地的警察機構連繫,取得相關的證明,以利回國時提出申請,中國信託將依個案處理。
花旗銀行指出,若是民眾對消費帳單有疑慮,可以在回國之後申請爭議帳款查詢,信用卡作業人員會依照消費當時的狀況,對於不同的個案有不同的處理。
台新銀行則表示,此類事件屬於刑事案件,不論是在國內或國外,都一定要先取得警方的協助,並開具相關的證明,才能接受民眾的受理。
雖然信用卡對於這種刑事案件的處理原則,大部份都有一定程序的處理模式,就是務必要取得相關報案證明文件。不過民眾在國外驚恐之餘,可能還是以「保平安」為第一要件,未必都會要求警方幫忙。最終刷卡金額的追討,還是授權給發卡銀行case by case來處理,所以發卡銀行的處理態度仍可能造成不同的結果。
因此,一般民眾不要輕忽持卡的權益,在國外遇到類似的事件,必須立即向當地有關機關報案,並取得相關的證明文件。回到國內再向發卡銀行提出申請,必可獲得賠償。比較起現金而言,信用卡也算是減少損失的工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