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象】
經絡推拿屬醫療行為 違法認定有模糊空間
民俗調理不得廣告 按摩養生館無所適從

民俗療法存在違法認定的爭議(圖/卡優新聞網)

卡優新聞網

  走在路上常見的招牌廣告,斗大的字體寫著「經絡」、「推拿」等民俗療法,在衛生署的認定內都是暗示有醫療行為的廣告內容。不過,台北市就有一家民俗調理業者連續遭衛生局糾正兩次,不得刊影射有醫療效能的字眼,但卻出現稽查認定不同的爭議。

 

  傳承兩代的傳整12經絡養生館,館長林嘉宏向台北市議員陳情,曾連續兩次遭衛生局稽查,第一次表示「推拿」二字不能使用,「經絡」可以使用,後來又有另外一位稽查員表示「經絡」二字有問題要拿掉,「推拿」二字沒有問題可以留下,花費龐大的招牌廣告製作費用,實在吃不消。

 

  究竟推拿、經絡可不可以出現在一般按摩、養生館的廣告標語?似乎在認定上出現了瑕疵。但根據行政院衛生署公告,在「經絡」部分屬中醫學理名詞,擔心會誤導民眾,希望業者不要刊登,但在執行上仍要看全部廣告內容才能決定是否違反醫療法。

 

  衛生署醫事處技士李中月表示,業者可就其技藝項目進行廣告宣傳,也就是說業者的技藝是什麼就做什麼廣告,但儘量不要宣傳醫療效果,在執行上則要看廣告全部文意,才能知道有無涉及醫療業務。

 

  從文字解釋的角度來看,「經絡」一詞源自《黃帝內經》,原本是指人體內氣血運行的主幹和分支,經過二千年的演變,該詞語已產生新的意義,但當前的「社會通念」仍以中醫學界的解釋為主。市議員厲耿桂芳表示,社會通念忽略了法律的不明確性,已經帶給民眾的困擾。

 

  根據台北市衛生局統計,今(100)1月到7月,民俗調理業者因違反醫療法遭檢舉的案件就有288件,平均每天就有一到二件檢舉案例,「經絡」、「筋絡」等詞彙是否合法,讓業者蒙受龐大損失。

 

  儘管衛生單位將相關規定公告在網站,但民俗調理業者在廣告文字是否影射醫療業務的認定上,依舊有模糊空間,看來業者若是不想受罰,只能降低暗示、影射詞彙在招牌或宣傳品出現的機率。

【2011/08/24 卡優新聞網】http://www.cardu.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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