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納骨塔消費糾紛多 使用權所有權不一樣
14天內解約可全退 選換轉讓禁收權利金

許多民眾會預先購買納骨塔位(圖/卡優新聞網)

卡優新聞網

  隨著時代的轉變,許多民眾逐漸拋開傳統迷思,選擇預先替自己或家人購買納骨塔位。不過這種買「未來」的概念商品,由於使用時機無法預知,屬於特殊的交易模式,因此常衍生不少消費糾紛,包括使用權、選換位、轉讓,以及解約等,都是消費者應格外留意的地方。

 

  選擇納骨塔位時,首要注意的是要確認是否為合法商家,包括必須仔細檢視經營業者的公司執照、商業登記、營利事業登記、建造執照、使用執照,以及核准設置與核准啟用等相關文件,否則一旦交易出包,恐怕得面對找「嘸」人的窘境。

 

  目前相關業者經銷納骨塔位的持有權移轉方式,主要可分為兩種,包括使用權與所有權。其中使用權可再細分為「永久使用權」與「固定年限使用權」,如買「固定年限使用權」,一旦使用期間屆滿,必須領回骨灰。若是營業者移轉給消費者的是所有權,消費者恐得負擔相關稅額,也須格外小心。

 

  俗話說「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許多意外都是無法事先預測。然而,部份殯葬業者卻針對優惠價售出的納骨塔位,強制規定應於簽約滿一定期限後,才能使用,如果提前使用,必須依原價補足差額。對此,消基會認為這對消費者有失公平,業者不應主張補足價款。

 

  由於國人相當重視風水方位,因此選購納骨塔位時,常涉及選位與換位的問題。根據納骨塔位買賣定型化契約草案的相關規定,消費者可經由業者提供的相關資訊,瞭解納骨塔位的販售與選位情形,同時消費者可持契約或使用權證明請求換位,但如存放單位與原等級不同,則必須退補差額。

 

  除了選位、換位的問題外,轉讓也是十分常見的情況。消基會表示,依據納骨塔位買賣定型化契約草案的相關規定,經營業者不可縮限消費者轉讓過戶的權利。換句話說,消費者購買納骨塔位的使用權,不但可自由轉讓,且經營業者不得假藉任何名義收取轉讓權利金。

 

  在「解約」、「終止契約」的部份,消基會也指出,依循今(100)6月份內政部邀集產官學者討論的結果,消費者可於契約簽訂日起算的14天內,要求契約解除,且經營業者必須退還全部價款,但若是超過14天,業者則可依逾時的長短,扣款20%40%不等。

【2011/09/07 卡優新聞網】http://www.cardu.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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