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團購「櫻桃」價更高 公平會重罰50萬元
月餅「價」禍原廠未售 燒肉券爆提前停用

團購廠商眾多,但衍生的問題更多(圖/卡優新聞網)

卡優新聞網

  俗話說「團結力量大」,近年來興起的團購熱,吸引不少精打細算的民眾加入「揪團」行列。但公平會調查發現,團購網站開賣的商品問題一堆,包括「櫻桃」價更高、月餅原廠商沒賣、燒肉有效日期提前喊停等,因此開罰10萬元至50萬元不等。未來公平會不排除成立專門單位,緊盯團購網站。

 

  「團購」的致命吸引力莫過於「便宜」二字,但公平會查獲渥奇公司與正暉公司,在團購網站Groupon開賣的「加州陽光美國西北華盛頓櫻桃」,宣稱3台斤原價1,649元,特價900元,果然收到4,000多張訂單。不過眼尖的網友發現,同樣的商品,有其他通路只賣700元,團購反而更貴,大呼上當。

 

  公平會表示,廠商宣稱的「櫻桃3台斤」,並非指櫻桃的淨重,而是連同外包裝盒的總重。由於外包裝盒重達6.9台兩,占商品總重14.38%,超越交易大眾可接受的程度,但業者未於廣告中註明,具有誤導消費者的疑慮,明顯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因此重罰渥奇公司50萬元、正暉公司10萬元。

 

  不只櫻桃出包,月餅也有大問題。渥奇公司與鎮隆公司於團購網站Groupon販售的「郭元益百年中秋經典錦風三層30入禮盒」,宣稱原價1,580元,特價790元,超值優惠5折。不過經公平會查證後,「經典錦風」是郭元益公司推出正式商品前的企業作戰款,官方目錄並未銷售。

 

  公平會指出,業者宣稱的「原價」,係指參考網路上禮盒內容各品項的單價總和。由於郭元益公司未以相同的價格,在任一管道中銷售,因此難以認定計算方式與郭元益公司的定價相關。這種手法同樣涉及誤導消費者,明顯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因而各處以10萬元的罰鍰。

 

  另外,一起行銷公司與旺德餐飲公司在團購網站GOMAJI刊載的「傑夫の燒肉」廣告中,宣稱「憑證有效期至2011314日」、「週一至週四全時段可使用、週五至週日限用中午時段……需預先訂位」等語,顯示消費者可於有效期間內訂位使用「傑夫の燒肉」的餐點服務。

 

  不過,許多消費者卻在今(2011)218日收到電子郵件,通知訂位已滿、所購買的團購憑證無法續行使用的相關訊息。公平會強調,由團購憑證實際使用份數的統計資料來看,難以認定訂位均滿、無法提供服務的情形。因此同樣以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開罰15萬元。

【2011/12/01 卡優新聞網】http://www.cardu.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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