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象】
車吹冷氣路人吸廢氣 怠速未熄火6/1起開罰
逾3分鐘小客車罰3千 善用30分鐘免費停車

自6月1日起怠速未熄火逾3分鐘將受罰(圖/卡優新聞網)

卡優新聞網

  汽機車造成空氣汙染,嚴重危害地球的健康。機動車輛停車怠速將在61日正式開罰。行政院環保署日前在全台6縣市進行宣導,呼籲車主養成停車後隨即熄火的習慣,以避免受罰。

 

  今(101)34月,全台各地方環保局共出動752人次,於學校、醫院、車站、風景區、飯店、大型購物中心等重點區域進行宣導,宣導車輛數達34,242輛次,前6名縣市依序為台北市、桃園縣、屏東縣、高雄市、台南市及嘉義縣,部分未熄火車輛經宣導後,車主均配合立即熄火。

 

  行政院環保署表示,依各地方環保局2個多月來執行宣導的經驗顯示,停車後未熄火最多的狀況是在等人、討論事情或休息,車主為圖方便所以未熄火。為實施停車怠速熄火規定,呼籲車主養成停車熄火習慣,以避免61起遭稽查處分。

 

  建議車主改變用車習慣,以等人為例,部分車站附設停車場有30分鐘免費停車優惠,車主即可多加利用,將車停於停車場後到車站內等人;另目前手機通訊發達,亦可以手機或簡訊聯繫確定時間,即可減少車輛怠速等人的情況;車主不應自己在車上吹冷氣,卻讓路過的行人吸廢氣。

 

  根據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規定,機動車輛於公私立停車場、道路(不包含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及快速道路)及其他供機動車輛停放、接駁、轉運場所,停車怠速等候逾3分鐘者,應關閉引擎熄火。

 

  違者機車可處1,500元、小型車3,000元及大型車5,000元罰鍰,且經要求改善而未改善者,可按次處罰,將於61起正式開罰。

 

  環保署強調,訂定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及罰鍰標準,並非以處罰民眾為目的,推動停車怠速熄火,不僅維護民眾健康、節省油料浪費,對提升環境空氣品質,也有莫大的助益,因此呼籲大家養成停車熄火的生活習慣,以改善環境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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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2 卡優新聞網】http://www.cardu.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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