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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金控將在六月十五日召開股東會改選董監事,現在正進入委託書徵求階段,卻也上演起諜對諜戲碼。財政部國庫署表示,有券商向國庫署檢舉,客戶跟他們說,有人來尋問委託書,看似用股東名冊,來一一找人。國庫署表示,這些違法徵求行為,一旦被他們抓到,一定讓他見報。
國庫署表示,官股及辜家競爭徵求委託書,處於資訊不對稱狀態。而泛官股聯合委託台灣總合處理,所有徵求委託書的方式都是君子行為,一切合法。但問題就是,一再聽到有人違法徵求委託書的情形,呼籲知道有違法事實的小股東們向金管會提出檢舉,還有檢舉獎金可以拿。
國庫署指出,根據公開徵求委託書相關規定,經常會出現的違法徵求委託書方式有三,一是股東名冊的亂用,不管是公司派還是大股東,在徵求委託書時,都不能求要調閱股東名冊;二是先不能拿著股東會紀念品,去跟小股東換取委託書,理論上是看有幾份委託書,才能跟公司拿幾份股東會紀念品,所以先拿著股東會紀念品跟小股東換委託書,這也是違法的;三是最嚴重的情形,就是價購委託書,直接拿錢跟小股東買了委託書。國庫署說,如果有上述情形,都是違法行為。
此外,共同委託台灣總合公開徵求委託書者之一,有國安基金。有人質疑國安基金是為了穩定股市,而進場買了開發金,怎麼能拿來投票支持官股,甚至還成為共同委託人。
國庫署解釋,國安基金原來的目標是安定股市,買進開發金股票的目的原來也是這樣,附加目的才是維護公股權益,所以才加入共同委託的行列,而且國安基金的股權,也不是第一次行使投票權,ETF台灣50要開受益人會議,國安基金不出面根本就開不成,所以行使投票權是合法也很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