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限制賈伯斯傳賣價 天下遠見遭罰創首例
規定下游只能賣599 違反品牌競爭精神

天下遠見公司因限制下游通路《賈伯斯傳》的轉售價格而挨罰(圖/卡優新聞網)

卡優新聞網

  蘋果創辦人賈伯斯去(2011)年因病逝世,標榜唯一本人授權、由華特˙艾薩克森撰寫的《賈伯斯傳》,全球賣得「嚇嚇叫」。不過,國內代理出版商天下遠見公司,驚傳限制下游通路商轉售價格不得低於599元,此舉明顯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8條的規定,公平會今(19)日宣布開罰新台幣20萬元,創下書商遭罰的首例。

 

  根據博客來的資料顯示,去年《賈伯斯傳》共賣出6.4萬本左右,是年度最暢銷的書籍。而根據天下遠見公司內部人員透露,《賈伯斯傳》去年累印量約36萬冊,自10月上市後,成功包辦博客來、誠品、金石堂三大通路單一書籍銷售金額榜首,並寫下出版社新書與傳記銷售速度最快的紀錄。

 

  然而公平會調查發現,天下遠見公司於去年出版銷售《賈伯斯傳》前,分別與PChome線上購物、城邦讀書花園網路書店,簽訂協議書。內容約定《賈伯斯傳》的轉售價格為599元,限制業者不可逕行調價或提供折扣,否則將保留法律追訴權,並得以取消業者的銷售權利,以及要求損害賠償。

 

  公平會表示,天下遠見公司供應《賈伯斯傳》給下游業者後,對於書籍實際零售價與進貨價間的價差利潤,各通路商應有權自由決定。然而天下遠見公司的作法,顯然已剝奪業者的價格決策能力,導致無法依據面臨的競爭狀況,改變營運策略、變更定價,等於削弱不同經銷通路間的競爭。

 

  公平會指出,公平交易法不只訴求不同產品間,必須存有品牌競爭;同樣的產品間,也要存在品牌競爭。具體來說,當生產者將產品銷售給下游廠商後,得允許各經銷商自行定價,以便與販賣同樣商品的其他通路商競爭,因此天下遠見公司限制轉售價格的行為,明顯違反品牌競爭的精神。

 

  而且公平會認為,天下遠見公司的作法,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8條的規定,因此首次針對出版業者「限制轉售價格」開罰。不過由於PChome線上購物、城邦讀書花園網路書店售出《賈伯斯傳》的占比低於5%,評估違法行為規模後,公平會僅處以新台幣20萬元的罰鍰。

【2012/09/19 卡優新聞網】http://www.cardu.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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