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貿】
赴陸設小額貸款公司 4銀行符合資格意願高
100%子公司轉投資 3億人民幣即可成立

金管會開放國內銀行可到大陸設立「小額貸款公司」(圖/卡優新聞網)

卡優新聞網

  國內銀行到大陸申設業務範圍將再擴增。金管會宣布開放國內銀行,可申請到大陸投資設立「小額貸款公司」,而目前包括台北富邦銀行、永豐銀行、中國信託、大眾銀行等4家銀行,不但都符合規定,且已表達興趣,可望成為第一批獲准業者。

 

  今(101)4月經濟部同意將「消費金融公司」、「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列為國內企業可赴大陸資項目。而金管會特別邀集金控、銀行進行座談瞭解意向後,多數都有意成立「小額貸款公司」,因此決定先行開放。

 

  金管會表示,大陸的小額貸款公司屬於一種「另類金融服務」,主管機關為地方政府,台灣現階段並無類似公司,資本額則約在3~5億人民幣即可成立。

 

  金管會強調,依照「銀行、金融控股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投資大陸地區事業管理原則」規定,金控或銀行的100%子公司,可赴大陸轉投資金融相關事業、創業投資事業,因此這項開放措施,未來不須要經過修法。

 

  而且申請投資小額貸款公司應具備的資格條件,雖然和申設大陸子行的條件相同,但唯一不同的是,不必有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經營條件限制,對金融業者而言,門檻相對更低。

 

  金管會指出,這次將投資大陸小額信貸公司列為金融相關事業,要求銀行或金控下子公司必須100%持股,同時銀行必須3年內未受重大處分、第一類資本占8%、近半年逾放比低於1.5%、呆帳覆蓋率100%以上,才能申請投資。

 

  至於金控則必須3年內未受罰、集團資本適足率達110%、投資後雙重槓桿比率也不得超過115%

 

  金管會透露,除了台北富邦銀行、永豐銀行、中國信託、大眾銀行對於申設小額貸款公司有興趣外,台新銀行、萬泰銀行也表達有意願,但分別在第一類資本與逾放比規定上不符合,必須先行改善。

【2012/10/29 卡優新聞網】http://www.cardu.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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