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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搶搶滾,多家銀行的房貸放款直逼法定的30%,行政院拍板定案決議不放寬放款上限。為了避免房貸成為下一個風暴,金管會積極鼓勵銀行發行「房貸證券化」(RMBS),為房貸滿水位解套。
據銀行法第72條之2規定,銀行房貸放款不得超過30%上限,然而已有多家銀行接近滿水位,在金管會無意放寬限制,國內利率又持續走升下,發行證券化商品將可減少成本,因為以證券化方式將其房貸移轉後,可增加新的貸放額度。
RMBS全名為Residential Mortgage-Backed Securitization,辦法中稱之「住宅房貸擔保證券」,將現有資產移轉後並發行有價證券,以取得資金並加以活用,同時將現有資產之風險予以移轉。是91年6月「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通過後核准的金融商品。
由於國人還不甚熟悉,且需要信評機構深入檢視房貸擔保品品質及還款與逾期率等因素,因此尚未普及。金管會表示,目前核准發行之房貸證券化案件計有6件,金額511億元,僅佔金融證券化的1/6。
金管會進一步指出,雖然依法房貸放款有30%上限,但下列情形不列入該限額之計算:
一、為鼓勵儲蓄協助購置自用住宅,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購屋儲蓄放款。
二、以中央銀行提撥之郵政儲金轉存款辦理之購屋放款。
三、以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中長期資金辦理之輔助人民自購住宅放款。
四、以行政院開發基金管理委員會及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中長期資金辦理之企業建築放款。
五、受託代辦之獎勵投資興建國宅放款、國民住宅放款及輔助公教人員購置自用住宅放款。
鑒於證券化有利於活化銀行資產、增加銀行籌資管道並可移轉風險,已有部分銀行考慮將房貸予以證券化,以避免超越前述限制,並可以順利取得資金後,以進行新的貸放或運用。
金管會主任秘書詹庭偵表示,目前已有2-3家銀行正洽商規劃房貸證券化案件中。金管會雖未直接表明所指銀行為何,但據了解,包括聯邦、合庫、玉山等銀行,皆預定於下半年發行房貸證券化商品(RMBS)。
金管會對於銀行辦理房貸證券化樂觀其成,但仍強調,金管會將注意擬證券化之銀行取得資金後之用途是否合宜,以及對其財務業務之影響是否正面,以促進證券化市場之發展,同時兼顧金融機構之穩健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