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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金融界大地震的力霸集團相關金融弊案,台北地方法院目前正密集開庭審理中。合議庭法官在昨天(16日),連續傳喚三名金管會官員:副主委張秀蓮,以及前銀行局局長曾國烈,銀行局組長張國銘,出庭作證。
而法官對於負責監督金融秩序的金管會,竟對力霸案嚴重放水,以致造成社會嚴重損害,非常不滿。不但在法庭上痛罵官員,還要求官員和盤托出放水的決策過程,否則將卷證上有簽名的所有金管會官員,全部移送檢方偵辦。
外界質疑法官以移送為手段,威脅證人取供。但法界人士表示,這是法官依照職權告發,並無不法。另外台北地方法院也表示,法院有發現真相的義務,因此法官在審理個別案件中,如果發現有其他犯罪嫌疑,當然要依照職權告發。至於相關當事人是不是有罪,則要由檢察官依照偵辦結果,依法提起公訴才算數。
昨天的庭訊持續到晚間十點左右結束。法院先在上午傳喚張秀蓮,下午傳喚曾國烈出庭作證。並就力華票券違法放貸的部分,進行訊問。但兩人都推說不知情,審判長李英豪大為不滿,以「你們這是什麼主管機關?拿公權力去做人情,讓社會大眾受害,對的起自己的職務嗎?」「法律在你們手上,是可以變通的啊?」等等話語,痛罵這些官員。至於陪席法官曾正龍也回應,「如果不說出當初怎麼決定的,到時公文上簽字的,包含張秀蓮等,全部移送檢方。」讓金管會高官當場啞口無言。
另外法院也對金管會金檢局副局長張明道、銀行局副局長林棟梁等人,表示不滿。合議庭指出,張明道把法院要求調閱的文件過濾後,才送交法院。另外林棟梁則打電話給法院,表明法院要調閱的資料屬於授信資料,非金管會主管業務。因此法院今天(17日)將繼續傳喚張明道等人,出庭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