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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昨(16)日審理力霸案,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金管會參事(前銀行局長)曾國烈及銀行局組長張國銘等三人出庭作證,合議庭認為三人同意力華票券違法放貸給力霸集團公司,涉嫌圖利,決定將移送檢方偵辦。
依照金融票券管理法規定,對同一關係戶授信,有擔保部分不得超過公司淨值百分之三十五、無擔保部分不得超過百分之廿,但是力華票券卻對力霸旗下的子公司大量授信,截至2002年止,比率早已超過卅十億元,因此地方法院認為金管會有圖利嫌疑,並傳喚關係人出庭作證。
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於今(17)日臨時召開記者會,針對力霸案遭傳訊,發出五大聲明:
一、完全尊重司法審查。
二、同意力華票券放貸給力霸集團公司,都是依法行政,並未圖利力霸。
三、過去同意關係人貸款,是分年調整到符合規定,且都是依照規定調整,符合當時景氣考量,於行政裁量權之內所作的決定,都是為了減少力華的經營風險。
四、力華票券自八十七年成立以來,金管會都是依金檢報告建議辦理,先後並已採取多項監理措施,包括:限制新增業務、限制盈餘分配、限制關係人貸款等,金管會已盡最大努力,雖然最後結果不甚滿意。
五、對司法充充分配合,會提供完整資料,希望能澄清誤會。
張秀蓮提出五大說明,表示充分尊重司法,沒有圖利,而台北地院今天下午將繼續審理力霸案,且將續傳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金管會檢查局副局長張明道出庭作證,該案的後續發展令人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