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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插旗兆豐金一案,台北地方法院17日首度開庭審理。合議庭法官為了釐清當初購買海外結構債的決策過程,以及公司董事會是否事先知情,因此諭知,將傳喚中信金控董事長辜濂松,以及所有董事,出庭作證。
今天首度召開準備程序庭。在偵查期間遭到檢方羈押,事後經多次抗告、駁回,最後共以三千兩百萬元交保的三名被告:中信金錢財務長張明田、前法務長鄧彥敦、前財務副總林祥熙,全都出庭應訊。庭訊重點在於中信金控為何能指揮旗下子公司,進行上市、上櫃投資,而非透過公司的證券部門操作。另外購買結構債的決策,是否經由董事會同意通過。
張明田三人作證時都表示,對於購買結構債,董事會事先知情,並非事後補資料告知。另外合議庭針對這筆結構債的幕後真正買家,進行訊問時,張明田供稱:「我認為是中信銀香港分行,但帳面上的名字是誰,等等細節,則無從知悉」。
審判長陳興邦則對三人的證詞,不表信任。並指出,不排除傳訊中信金控的董事長辜濂松,以及公司的十名董事,出庭作證。另外簽呈上所有的人,也都有可能被傳喚出庭。而陳興邦更強調,如果有人對於證詞隱匿,或不實供述,絕對會追究偽證罪刑責。
台北地檢署今年二月初,為了釐清中信金與「紅火」公司的關係,以及公司購買結構債的過程,因此傳喚辜濂松到案。當時辜濂松供稱,自己年老,近年來早已交棒。這些決策,全都是兒子辜仲諒的決定,他並不知情。
金管會去年二月份受理中信金申請案(取得兆豐金足額股權)的當天,中信金即透過中信銀香港分行,將海外結構債(連結兆豐金股票),賣給由辜家前員工黃汝強所設立的「紅火」公司。「紅火」並隨即申請贖回結構債,讓「紅火」獲利超過十億元,同時中信金也因此順利拿下兆豐金。
檢方認定涉犯銀行法、證交法,因而起訴。但本案最重要的被告,中信金副總經理辜仲諒等人,則滯留海外,遭到檢方通緝,至今仍未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