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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英商渣打銀行在國內成立金融控股公司後,金管會今(9)日也同意美商花旗銀行在台設立金融控股公司。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表示,主要為了花旗銀行合併華僑銀行一事,礙於現行的銀行法規定不能直接併購,因此才會同意花旗銀行成立金控公司。
張秀蓮指出,目前我國銀行法規定,除金控公司或主管機關核准外,對銀行公司持股是不能超過發行總數25%,才會導致花旗合併僑銀的進度,一直停滯不前,但如今花旗集團在台設立金控公司後,將解決這項法令限制的問題。
花旗銀行計劃在台成立金控公司,旗下將再成立一間子銀行,而未來就是透過這間子銀行從事合併一事,同時也會概括承受僑銀之前所有資產和負債。
金管會也表示,花旗銀行目前在台共有11家分行,子銀行設立後,只會留下一間主要銀行,其餘的十間將同樣併入子銀行內,至於會以何種名稱出現,亦或繼續保留「花旗」二字,則尚不確定。
外國金融集團透過成立金控公司來併購銀行,花旗是第二個例子,最近吵得沸沸揚揚的渣打銀行併新竹商銀一案則是第一例。不過張秀蓮認為,兩個案例之間有些許的不同,渣打銀行是直接公開收購新竹商銀股票,而花旗則是透過成立子銀行來併購華僑銀行。
花旗銀行表示,順利獲准成立金控公司後,接下來設立子銀行的時程應該會在九月完成,而將華僑銀行完全合併,恐怕得再花一年的時間。
金管會希望透過這樁合併案,能藉由花旗銀行國際化的水準,提供更全方位的產品給我國民眾,同時也希望在消費金融服務方面,借重花旗銀行的國際經驗,為消費者帶來更有價值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