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星光閃閃傳簡訊 訂戶莫宰羊成冤大頭
消保會:資費要公開,可自訂期限

互動式簡訊收費要比一般簡訊高(圖/卡優新聞網)

卡優新聞網

  「為歌手衝人氣,請以簡訊輸入歌手代碼傳至......」爆紅的電視歌唱比賽節目,跑馬燈不斷傳送這樣的訊息,熱情的粉絲毫不猶豫的撥打簡訊,為自己喜歡的歌手加油。如果你是熱衷回傳這類簡訊的人,那你這個月的電信帳單,很可能也會跟著爆增。

 

  由於電信公司像是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及遠傳,都提供有互動式簡訊的加值服務,但是這類簡訊收費卻比平常的簡訊,貴上許多。近期有不少消費者向行政院消保會反應,電信帳單經常無緣無故多了好幾百塊,調閱明細後才發現是互動簡訊的費用。

 

  像是一位女性消費者表示,她只是收到一則詢問是否訂閱電子報的訊息,剛好傳來的愛情故事,是她喜歡的內容,於是她回覆訂閱。之後她每天都收到一則故事,但隔月電信帳單寄來時,才發現要多付兩、三百塊。

 

  也有消費者反應,進行互動式的遊戲猜謎,一個問題接一個問題的回覆,當下感到相當有趣,但是帳單卻暴增不少錢。類似狀況,也發生在交友聊天、下載圖鈴等服務上。

 

  事實上,這些消費者對於互動式簡訊的收費方式,不甚瞭解,可能對電信業者所提供的服務,也沒有概念。目前互動式簡訊提供的服務,除了消費者最常看到的回傳簡訊活動外,還有來電答鈴、交友聊天室、罐頭簡訊、手機圖鈴、電子報等服務。

 

  中華電信表示,這些服務並非由電信業者產生,而是由內容供應商所提供,內容及訂價也皆須經過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核,獲准後才能開始營業。

 

  對於收費是否合理性?為此,行政院消保會日前與NCC及各大電信業者召開會議,針對互動簡訊計費方式及資訊揭露的問題進行研商。消保會指出,通常消費者在訂閱的當下,並不知道自己已經訂閱,甚至不清楚要如何取消訂閱。

 

  消保會進一步指出,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四條規定,企業經營者必須「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及「實施其他必要之消費者保護措施」。所以建議業者必須主動公開所有互動式簡訊的相關資費,讓消費者清楚每一筆費用的由來。此外,還必須設計有效溝通的管道,讓消費者可依照自己的喜好,設定訂閱期限。

 

  另外,消保會並提請NCC對於此類加值服務,必須做到「實質審查」,而不是以往的「備查待循」,如此一來才算真正達到「維護交易之公平」,對消費者也有更進一步的保護。

【2007/08/20 卡優新聞網】http://www.cardu.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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