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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於今(96)年7月23日至27日在澳洲伯斯舉行年會,其間針對會員國家的洗錢防制與反恐機制相互評鑑報告進行採認,台灣獲得極高的評價。
經採證的相互評鑑報告,評比24項「金融機構防制性措施」,我國在其中的15項獲得第一級「完全遵行」與第二級「大部份遵行」的評等,其中更在「客戶審查」、「內控、法規遵循與稽核」、「監理與監控」、「金錢及有價物品移轉服務」、「電匯規範」等項目,獲得與美國、澳洲、西班牙、瑞典、瑞士等先進國家相同,甚至獲更高的評等。
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表示,去年台灣查獲地下通匯金額高達780多億新台幣,移送法辦高達1百多人,足見我國對金融防治與監理的積極作為。
銀行局副組長張子浩補充說明,中央銀行與勞委會已經合作,為在台工作的菲律賓、印尼、泰國等外勞,協助他們將所得,匯回自己的國家。如此一來,也避免了地下通匯繼續猖獗。
所謂「地下通匯」就是未經過銀行合法管道,所進行的匯款,有許多俗稱的「黑錢」,就是透過這種方式「洗」成「白錢」,造成金融秩序混亂。張子浩指出,我國是亞洲第一個為防範地下通匯,制訂出「洗錢防治法」的國家,將此類問題提升到法律層級來限制,不但讓其他亞洲國家紛紛起而效尤,也在這次年會獲得極高的評價。
此次的APG年會,是由金管會與法務部、中央銀行、外交部、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警政署等相關單位共同出席,而這份評鑑報告也將分送APG各會員國,以及像是IMF、World Bank等重要國際組織,對於未來我國金融形象與評價都有正面積極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