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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航在琉球那霸機場發生的爆炸起火事件,雖然沒造成人員傷亡,不過旅客行李幾乎付之一炬。今(23)日華航公布最新賠償方案,每人將可得6.5萬元到8萬元不等的賠償金。
最新的賠償方案,商務艙旅客將獲慰問金3萬元,行李賠償的部份5萬元,一共是8萬元;而經濟艙旅客的慰問金是2.5萬元,行李的部份賠償4萬元,一共可獲得6.5萬元。
華航特別表示,這些賠償金不包括之前已經發放的100塊美金慰問金,和2萬5千日幣的零用金。同時華航也指出,行李賠償分為兩部份,托運的行李依艙等不同,分別給予2或3萬元,而隨身行李則一律賠償2萬元。
這樣的賠償方案比起先前依照民航法規定的「秤重」計算,每公斤1,000元、上限賠償2萬元的標準,提高了不少,而且不只針對托運行李,連隨身行李也提出補償措施。
至於使用信用卡購票或支付團費的旅客,消保會表示,還是可以再向所屬信用卡銀行申請行李遺失的保險,與華航給予的補償金是兩回事。
不過,有許多旅客在爆炸發生,倉皇逃生之際遺失了信用卡,甚至是信用卡遭到火災的毀損,迫使面臨到「無卡可用」的困境,接下來也無法再刷卡購買日常必需用品等等。
針對這樣的情形,中國信託也指出,只要是使用信用卡支付80%團費,或是全額購買機票,只要取得消費單據即可,是不需要有刷卡簽單作為憑證,回國後就可以向發卡銀行申請旅遊不便保險。
另外,在無現金又無卡可用的窘狀下,卡友其實可以打電話向銀行或國際發卡組織,例如VISA或MasterCard,要求申請「緊急替代卡」,在一天之內就可以收到替代卡,相當貼心便利。不過,這張「緊急替代卡」所費不貲,手續費高達5,000元,恐怕會令許多旅客感到卻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