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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帕颱風帶來的豪雨不斷,許多地區災情瀕傳,為了協助受災戶進行重建工作,金管會除了主動發函各銀行提供各項貸款服務外,也責成金融機構,務必配合地方政府及主管機關的災民貸款措施。
目前政府單位針對不同對象,提供了幾項政策性救災專案貸款,有農委會的「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經建會的「中美基金辦理天然災害受災民眾建購或修繕住宅貸款」,及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的「中小企業災害復舊專案貸款」。
除此之外,尚有七家「老行庫」,從過去就常態性地以自有資金辦理天然災害的相關紓困貸款,這七家銀行分別為,臺灣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土地銀行、彰化銀行、高雄銀行、第一銀行及華南銀行。
這些銀行提供的貸款方案,同樣針對不同對象有所差異,像是農漁業民眾、農企業,可以申請合作金庫辦理的「農漁民及農企業天然災害重建復興貸款」,只要在災害發生起三個月內,提出相關證明且經調查屬實,貸款期間最長將有7年。
如果是企業受災戶,則可向第一銀行提出「天然災害貸款要點」,額度將無上限,採信用評等來決定,利率方面則分有擔保品和無擔保品,如果有擔保品的狀況,將依台灣郵政2年期定儲利率加1.3%計算,約為3.79%,而無擔保品則要加1.6%計算,約為4.09%。
個人受災戶則可以申請台灣銀行辦理的「天然災害受災戶復建融資要點」,每戶最高可貸3百萬元,且如果是重置住宅,貸款期限最長達三十年,還可再寬限三年,同時利率將依照核定後,再減0.5%的優惠方式計息。
金管會主任秘書詹庭禎表示,為了爭取救助時效,過於繁雜的審查手續和貸款程序會予以簡化,方便災民能夠儘速回復家園及安定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