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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建會主委何美玥向企業界釋放大利多,年底前將有整套的減稅方案出爐,其中營利事業所得稅要大幅調降,將比香港的17.5%還要低,未分配盈餘加徵10%的規定,也將一併取消。財政部估計,調降1%的營所稅,稅收損失150億,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10%,將損失2百多億。
何美玥可說是越俎代庖,因財政部長何志欽參加APEC出國在外,而代替財政部宣布減稅大利多。財政部次長張盛和回應表示,對於何美玥搶在財政部之前,逕行宣布減稅措施,財政部並不會感到訝異,因為何美玥是政務委員,總理財經部會,所以何美玥是站在政院的高度,在宣布稅改方案。
不過,張盛和強調,調降營所稅跟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10%的前提,就是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的租稅專章,一定要取消,否則,沒有財源足以支應調降營所稅及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的10%。促產條例落日,取消稅率優惠,則稅收將增加1千2百億。
但如果按照何美玥減稅方案,營所稅降低1個百分點,稅收損失是150億,當營所稅降到17.5%,稅收損失就是1125億,加上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10%的稅收損失200億,兩項減稅損失至少1325億元,已經超過促產落日的稅收增加,總結國庫收入減少1百多億。
減稅大利多,受益者都是有錢人,一般小老百姓的綜合所得稅是否也能減一減?財政部表示,綜所稅並不在考慮範圍內,因為促產條例的對象是企業,促產落日後產生的稅收,應該也嘉惠在企業身上,所以才會調降營所稅,並且回應企業長期以來的要求: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10%的規定,至於綜所稅,暫不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