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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目前國內信託業務,金管會11日公布概況,截至今年6月底,我國整體信託業者承作信託業務的總餘額,高達新台幣4.65兆元,與民國89年信託法通過時,只有4,560億元相比較,成長規模超過10倍之多。
目前信託業者辦理的信託業務,主要還是以金錢信託為主,金額高達3.84兆元,佔整體比例的82.7%。其他還有包括金錢債權及其擔保物權信託3,682億元,有價證券信託1,895億元,不動產信託1,634億元,而這三項信託業務所佔的比例,則分別為7.92%、4.08%、3.52%。
這其中成長幅度最大的就是金錢信託業務,今年第2季與去年同期的2.8兆元相比較,成長約達35.71%,且仍然持續成長中。
金管會主任秘書詹庭禎表示,所謂金錢信託就是目前民眾耳熟能詳的基金買賣,由於近年來各式各樣商品不斷推陳出新,才使得現在信託業務總餘額成長如此快速。
一般國內將財產交付信託,總習慣強調節稅、避稅的功能,但其實好處不僅如此,像是當財產由多數人共同繼承時,常常無法達成共識,而產生紛爭不斷,但交付信託後就能避免發生這樣的狀況。
其他像是遺產由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繼承時,若能交付信託,就可避免因為無理財能力,而造成種種社會問題,同時也能避免家中如果有敗家子,一夕之間就將家產散盡一空的疑慮。
因此完善的信託規劃,不但能兼顧財產安全及效益,有時也有助於避免掉社會中無法解決的紛爭。
詹庭禎進一步表示,信託法及信託業法分別於85年1月及89年7月公布,為因應當前經濟環境的變動及發展,已將信託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至立法院審議,至於信託法也已公布施行超過10年,而法務部也正研議修訂,希望讓信託關係更融入現行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