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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投資型保單即將有重大變革,許多民眾紛紛趕在最後時間內「搶購」。由於,投資型保單不同於傳統的壽險保單,它特別兼具了投資理財的性質,因此民眾在選購時,得更注意風險的問題,不該一頭熱地跟著搶購。
今年上半年,多家保險公司最熱賣的商品就是投資型保單,廣受歡迎的程度,為各家保險公司帶來龐大收益。民眾也總以為,購買投資型保單從中進行基金買賣後,就一定能帶來「錢滾錢」的效益,卻忽略既然是「投資」,就應兼顧到「風險」。
國泰人壽表示,其實民眾在投保任何保單前,都應該先檢視自己的財務狀況,因為保險費是一項長期的負擔,必須懂得量入為出,如果中途解約,會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再者,如果檢視完自己本身投保狀況及保險需求已經足夠,其實也沒有必要為了「趕熱潮」,跟著購買投資型保單,因為所有的投資型商品都是要自負盈虧,民眾購買後必須要自己慎選連結的投資標的,保險公司並不保證一定穩賺不賠。
近日金管會也發函壽險公會,重申要求各保險公司在核保時,應妥適評估被保險人實際經濟需求,以及續期支付保險費的能力,才能有效避免道德危險發生和過多的失效保單。
金管會主任秘書詹庭禎表示,在處理保險招攬糾紛時,發現部分保險公司的核保作業,只單單考量業績壓力,未確實調查保戶的財務狀況及家庭、職業別等等,這樣不但違反職業道德規範,同時日後產生問題,也會影響到保險業形象。
詹庭禎提醒民眾,其實不單是購買投資型保單,投保任何商品時,如果發現有不適當的地方,都可以在正式收到保單的10天內,行使契約撤銷權。同時也要對於保單條款仔細閱讀,如果有看不懂的地方,一定要請業務員或保險公司解釋清楚,千萬馬虎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