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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公會21日進行第9屆理監事、理事長改選,一如外界預期,呼聲最高的合庫董事長許德南續任理事長。當選後許德南表示,明(2008)年4月債清條例就要上路,公會目前首要業務就是建立債務前置協商平台,預計趕在債清條例實施前執行。
許德南指出,債清條例通過後,反而產生三項重大危機,一是對社會價值觀的重大扭曲;二是給好逸惡勞的人開一個「借錢不用還」管道;三是往後小額資金需求者,恐面臨借不到信用貸款的風險。反有助於地下錢莊和代辦公司死灰復燃。
為了避免此狀況發生,再度重創金融市場,許德南表示,除了導正民眾對債清條例的認知,更要盡速建立債務前置協商平台。以後,卡債族必需先透過銀行債務協商平台進行協商,協商後若仍無法支付,才能選擇走上更生與清算。
21日當天,新改選後的銀行公會理事便隨即召開臨時理事會,並通過債清條例前置協商機制草案,明定受理對象條件,包括:未曾參與前置協商或銀行公會協商機制成立的債務人;五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或從事小規模營業活動的自然人,且營業額平均每個月新台幣20萬元以下;債務人無擔保或無優先權的債務總額未超過新台幣1200萬元;積欠金融機構債權。
不過,將近22萬去年已經和銀行簽下協商契約的卡奴,如果毀諾,依照草案中受理對象第一順位來看,則被排除在更生申請人資格之列。但許德南強調,只要願意參加協商平台且有還款意願者,一切都好談,銀行會依「個案」進行處理,不會真的那麼沒人性,完全沒有協商的空間。
另外,草案也訂出未參加銀行公會的農漁會、信合社與郵局等金融機構,可將債權人轉介最大債權銀行來受理。
許德南進一步說,為了讓債務人在進入法院申請更生或清算前,能有債務協商的機會,不要因此堵住社會弱勢人的銀行融資空間,而跑到地下錢莊或找代辦公司借錢,衍生更多社會問題。所以除了建立統一的協商平台,還會推動對銀行員進行協商的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