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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9月開始的「保險商品審查新制」實施已經滿週年,根據保險局統計,這一年來送審的3,488件商品中,已經有高達97%比例是採備查制,核准制的保單只佔3%,也就是各家保險公司將保單設計好,只需送保險局備查,就可以直接開賣。
其中人身保險業部分,過去一年送審的2,511件,採核准制只有89件,佔率僅4%,比起去年同期的257件大幅減少65%;而財產保險的部份,送審的977件,採核准制更只剩下17件,佔率僅2%,比起去年同期的170件減少高達90%。
這樣的制度實施,縮減過去保險公司必須長時間等待保單核准,也因為有了備查制後,讓保險公司對商品銷售,更能掌握時效及商機。
但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則是表示,審查新制實施的前提,是希望保險公司能自律控管,因此未來各家業者落實的情況,也會被納入保險金融檢查重點,由此來評鑑保險公司的良窳。
張秀蓮進一步指出,保險商品審查新制最大變革,就是將保單審查權回歸到保險公司的專業人員,現在只有保證給付的投資型保單、勞退年金保單等全新的保單,必須採取核准制,其它大部份商品都可採用「備查制」。
不過為了確保消費者權益,金管會還是對各保險公司提出幾項自律控管的要求,包括在保險商品簽署人員訓練課程中,必須解說相關法令及案例,以避免錯誤情形重複產生。
同時也要求產險公會及壽險公會,將保險公司常見的缺失函請轉告,並在理監事會議上提出具體改善建議。
張秀蓮表示,民眾在購買保險時,面對繁雜的條文,確實瞭解與詳細詢問業務員都是必要措施。如果發現商品不是自己所需要的種類,也可以利用收到保單後十日內的審核期,立即向投保公司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