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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中興銀行超貸案的前台鳳集團總裁黃宗宏,在今年四月遭高等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定讞後,卻還提出上訴,延遲發監執行。等到檢方十月份執行之際,黃宗宏就已經逃逸無蹤。檢方十月底發佈通緝,不過通緝不到一週,黃宗宏就被警方查獲,並在今天(11/1)晚間,解送台北地檢署歸案。
士林分局表示,先前就已經掌握線報,知道有人打算從基隆八斗子附近偷渡出境,所以就先派五名幹員埋伏。經過一天半的等待後,在今天下午四點左右,發現一名頭戴鴨舌帽、帽沿壓低的男子,上前盤查後,才發現他就是遭到通緝的重大經濟通緝犯,黃宗宏。
黃宗宏到案後,台北地檢署表示,會先對他進行人別訊問,等確定身份無誤後,就會發監執行。由於歸案時間是晚間,因此會先將他移送到台北看守所,等到第二天,再移送台北監獄執行刑期。
黃宗宏所涉及的中興銀行超貸案,是在2000年爆發的台鳳集團違法超貸事件。由於1995年起,台鳳集團從以往的罐頭產業,轉型牛肉、汽車進口等事業後,出現財務危機。因此當時的總裁黃宗宏,就從1997年起,以人頭戶的方式,向知情的中興銀行董事長王玉雲等人,進行違法融資一百五十多億,並炒作股票。而經過黃宗宏的炒作後,台鳳每股衝上250元,並成為台灣當年的十大股票。
不過在金融風暴後,台鳳股票大跌,跌到每股五十元。而檢調單位也發現中興銀行違法超貸的狀況,並介入偵辦。2000年案件爆發後,引起中興銀行擠兌人潮,之後銀行更遭出售。而黃宗宏、王玉雲等人,也遭檢調單位以背信、侵占等罪起訴。
案件纏訟到今年四月份,高等法院以背信罪,判處王玉雲七年有期徒刑定讞;而黃宗宏則以背信、侵占、商業會計法等罪,判處八年半有期徒刑定讞。兩人原本都應該要入監執行,但王玉雲利用檢調單位的疏失,而黃宗宏則技術性上訴,而逃過發監的命運,並雙雙逃逸無蹤。而黃宗宏雖然在今天落網,但據傳王玉雲潛逃大陸,目前仍無法掌握行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