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借Wii使力衝買氣 消基會批「欺騙」消費大眾
台新以PS3代替 新光可選擇住宿券

送Wi成為業者吸引消費者的熱門方式(圖/卡優新聞網)

卡優新聞網

  Wii人氣高超熱門,許多抽獎活動都打出Wii的名號,來吸引消費,其中不乏知名銀行和商店。消基會痛批業者利用消費者的資訊不足,而從中獲利,甚至標註可用等值商品替代,儼然成為一種「欺騙」的手段。

 

  任天堂自從去(95)年聖誕節推出Wii後,在全球造成一股Wii的狂熱,至今熱度仍在延燒,不僅美國嚴重缺貨,就連預告台灣將在六月上市的代理商博優公司,也放消費者鴿子,這讓水貨四處橫行。

 

  而為了搶市促銷的各業者,還是不斷以送Wii作為宣傳手段,像是台新銀行、大華期貨、台證期貨、東森購物等等知名廠商,現在都還持續舉辦Wii的抽獎活動。消基會卻認為,這些業者是利用民眾對「水貨」資訊的不足,而有心欺騙消費者。

 

  但是借Wii使力的業者,當然也不想淌這渾「水」,大多表示不會在Wii未正式在台上市前,貿然贈送由日本平行輸入Wii水貨。

 

  像是台新銀行在六月份所舉辦的悠遊聯名卡活動,卡友消費一次可抽Wii。在活動規定上明文寫道,若Wii尚未正式上市將以PS3代替。台新銀行表示,活動結束後中獎卡友已收到PS3,到目前為止沒有接獲任何不滿投訴的聲音。

 

  但是,根據消基會的調查,多數的業者會標註「公司有權決定取消、終止本活動」或是「若Wii未正式上市,則以等值商品代替」。消基會認為,這樣行為已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二條規定,「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

 

  消基會對此表示,業者常以「公司規定」等單方面理由,剝奪消費者的權益,但公司規定既非法律,也非雙方合議的契約,不可以拿來片面約束消費者,消費者是有權力要求一定要拿到Wii

 

  另外,新光銀行今年初的「卡友刷卡、滿額抽Wii」活動,已經抽出360名幸運卡友,可以得到Wii,但也因尚未正式在台上市,暫時無法寄出獎品。而新光銀行的因應辦法,是以專函通知的方式處理,並且將選擇權交給消費者,可選擇礁溪老爺酒店、北投水美住宿券,或是繼續等Wii

 

  新光銀行表示,目前已有五成的回函,其中有近30名消費者想要換住宿券,而大部份的人都願意等待,沒有回函的人則視同選擇願意等待。

 

  消基會提醒消費者,應該理性消費,不要掉進Wii的陷阱,若是中獎後Wii還沒上市,消費者有權堅持一定要依約定拿到Wii,不要輕易讓業者用其他獎品替代。

【2007/11/15 卡優新聞網】http://www.cardu.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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