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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油事件越演越烈,不僅中油大動作寄發存證信函以維護名譽,消基會也接獲許多民眾投訴,人人恐慌自己的愛車加到假汽油。
台北市萬芳路111號的恆加加油站油品,經檢驗結果證實為摻有甲醇的非合格汽油,台灣中油已於十月二十日寄發存證信函終止加盟契約,並已獲法院裁定沒收新台幣500萬元的履約保證金。
中油表示,發現恆加加油站油品有問題後,隨即對台北縣市中油加盟站進行全面抽驗油品工作,經化驗結果全部均符合汽油產品規範。至於其他地區之中油加盟站均定期進行抽樣檢驗,目前化驗結果皆符合規範。
消基會則是在近期內接獲許多民眾投訴,加到假油讓車子的動力系統因此毀損,送修還花了一萬五;也有消費者表示,加了恆加中油加盟站的汽油後,開車的速度變慢,現在他終於知道原來是加到假油。
消基會指出,添加工業用酒精甲醇的黑心甲醇汽油,會損害引擎、減弱汽車馬力,導致汽、機車加速無力,並腐蝕機件,排出的廢氣也會嚴重污染環境,甚至可能會侵害駕駛、騎士、加油站員工的神經系統,嚴重者可能失明,甚至死亡。
消基會認為,中油在8月底即接獲消費者檢舉,9月初已知送樣檢驗結果,卻未在第一時間公布違規廠商,導致受害消費者日增,中油公司已有過失,需負懲罰性賠償之責。
依據消保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因企業經營者之故意所致之損害,消費者得請求損害額三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但因過失所致之損害,得請求損害額一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消基會表示,消費者是辨識中油招牌而上門,中油也須依《消保法》負連帶責任。
而行政院消保會也於今(29)日委員會中做出裁示,對於不法業者應立即公佈名稱;中油若發現加盟店有違法情事時,除應聲請假處分提起民事訴訟者外,也應提出刑事告發。消保會表示,將指派消保官進行加油站查核,若民眾發現油品有異常時,也可打電話1950向消保官檢舉。
消基會則是提供消費者通報專線,若是該加油站的受害者,或是發現油品有違規添加時,民眾可以向消基會通報熱線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