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
亞力山大案》認定為歇業狀態 政府才代墊員工薪資
由北市勞工局協調認定 資遣費可能沒著落

員工擔心領不到薪水難過年(圖/卡優新聞網)

卡優新聞網

  就在年底這個時候,亞力山大宣布停業,2千多名的員工相當擔心,這個年要怎麼過!勞委會表示,由於亞力山大分館分佈在7個縣市,因此已要求這7個縣市政府的勞工局,介入協調處理,讓員工至少可以拿回被積欠的薪資。

 

  勞委會指出,亞力山大的員工如果要拿回被積欠的薪資,首先公司就必須被認定為歇業,才符合代墊薪資的資格。由於亞力山大的老闆只說是暫停營業,因此尚須各縣市勞工局對亞力山大的經營情況,認定為歇業狀態,員工才能在公司歇業後30天內,要求給付工資,由政府代墊6個月內所積欠的工資。至於歇業認定的部分,將由亞力山大總公司所在地的台北市勞工局,協調7縣市勞工局處理。

 

  至於資遣費,員工們可能要有心裡準備了。如果員工選擇的是勞退新制,則資遣費的計算應為滿1年有0.5個月薪資的資遣費;而採舊制的員工,則是滿1年有1個月薪資的資遣費,雇主要在資遣30天內給付給員工。但問題是,公司也可能選擇乾脆不給了,員工在資遣費的部分,可能要有最壞的打算。

 

  勞委會表示,目前協助勞工保障權益最困難的部分,在於亞力山大的財務狀況不明,不知道資金缺口到底有多少,還剩下多少資產。因此,勞委會希望雇主可以跟員工坐下來談,積欠的薪資甚至資遣費,分期償付也可以。

 

  另外,亞力山大員工還可以申請失業給付,失業給付金額,是每月按申請人離職辦理保險退保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發給,自申請人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之第15日起算。

 

  但勞委會提醒請領失業給付的勞工注意,失業給付最長發給6個月,領滿6個月失業給付者,勞保年資就會被重行起算。勞委會同時表示,對於因為亞力山大歇業而失業的勞工,他們將協助輔導轉職。

【2007/12/11 卡優新聞網】http://www.cardu.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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