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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一月中國大陸即將實施勞動合同法,對於廣大台商而言,勢必面臨營運成本增加壓力,但根據人力銀行調查,目前有35.2%的人,對於新法可能造成影響表示「不清楚」,32.8%則將會採取「維持現狀」對應,似乎短時間內,台商或台幹都認為衝擊有限。
不過還是有14.4%的企業,將會在年底之前進行「人事盤點」,趕在新法令上路前與不適任員工解約,以減輕成本壓力,甚至9.1%企業已經決定從中國撤退或減少台幹。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執行長林由敏指出,勞動合同法會產生的效應,台商企業普遍認為主要是「聘用制人員可適用於新法」,和「加班費等強迫勞動明文規範」的部分影響最大。
像現在台商資遣大陸員工,不一定需要支付資遣費,但勞動合同法實施後,雇用關係終止,雇主依法就必須發給資遣費,而且只要勞工連續兩次取得固定期限的合同,就自然成為長期員工。
另外,過去台商聘大陸員工,一般都採行一年一聘的短期合同,所以沒有資遣費問題,但明年開始,資遣勞工將連帶負擔資遣費,每工作滿一年發給一個月工資的資遣費、滿半年發給半個月工資,種種規定相較於台灣的勞基法,對資方更為嚴格。
不過104大陸事業獵才總監黃至堯卻表示,勞動合同法主要衝擊勞力密集製造產業,雖然短期在大陸的企業或許會發生人事動盪的「短痛」,但長期來看法令趨向完善,應該可以讓勞資關係更健康,對於大多數守法的台商有獎勵效果。
黃至堯認為,目前還是有不少企業持續有徵才活動,證明只要網羅到專業、有用的人才,企業絕對願意付出應該支付的成本。
但黃至堯也提醒,因對企業對專業度要求的與日俱增,所以過去「台灣鄉親」身份的工作優勢,未來五年在大陸恐怕將逐漸流失,人力市場將回歸能力導向,想要西進闖出一片天,充實自己能力還是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