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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證券商提升財富管理業務的競爭力,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4日表示,將再度放寬證券商業者,可以接受客戶委託執行資產配置,範圍除了外國有價證券,還涵蓋國內各項金融商品,包括債券附條件交易、國內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結構型商品、證券化商品等。
財富管理業務近年來成為國內許多業者競相爭逐的市場,不只銀行業、保險業投入,證券商也不斷希望主管機關鬆綁,得以提供更多財富管理服務,進而賺取手續費收入。
據瞭解,金管會從2005年開放證券商承作財富管理業務時,規定只能替客戶規劃、建議,實際的投資行為,還是必須要客戶自行到投信公司開戶、下單,但也因為手續繁瑣,導致民眾意願不高,所以目前可承作財管業務的十八家證券商,相關業務量都偏低。
張秀蓮指出,證券商想要符合承作新業務資格,信用評等必須達相當於中華信評TwA-級以上,而且淨值達新台幣100億元以上,資本適足比率200%等,而目前符合資格的證券商預計共有十二家,其中包括富邦、群益、大華、日盛、兆豐、統一等。
但張秀蓮也進一步表示,證券商替客戶執行資產配置時,接受客戶委託的總金額是有上限規定,目前以證券商淨值四倍為限,並且需按每月底客戶委託總金額1%,提撥為營業保證金,不過提撥上限為1億元。
張秀蓮認為,證券商經營財富管理業務,將大幅簡化交易國內金融商品時需分別開立不同帳戶的繁瑣手續,且也進一步提升交易及交割效率,有助於滿足客戶想要一次購足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