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停車場暗藏玄機 進場就算一小時 
遺失停車票卡 台南停車場竟收1200元

停車場林立,但卻無收費標準(圖/卡優新聞網)

卡優新聞網

  凍漲快半年的油價,在大選後醞釀大漲2.2元以上,已讓不少開車族擔心荷包要大失血,然而另一項省不得的停車費,其實早也暗藏A錢玄機,消基會批業者未顧及消費者權益,盼政府再修法。

 

  市區地狹人稠,雖然停車場林立,但幾乎每位車主都有遇過進入停車場後,還是找不到車位,約莫5分鐘的進場時間,打算出去時就被收取1小時的費用。

 

  消基會抽查全台129家停車場計價方式發現,有高達七成三的業者,一進場直接收取1小時的停車費用;更有四成五的業者以「每小時」為計價單位,而給予10-15分鐘寬限時間的停車場,則是少之又少。

 

  消基會指出,目前停車場計價方式分為四種,分別是以每1小時、半小時、每1小時後以半小時為單位計價,或以次計費,而業者應以對消費者最有利,也就是要以最小單位計價。

 

  另外,票卡若不慎遺失,有六成一的停車場,要求消費者支付營業起至出車時間費用,或是一日費用,甚至加以支付20元至200元不等的制卡費,讓消基會痛批消費權益何在。

 

  消基會認為,業者以利益為導向,片面認為消費者為惡意遺失停車卡,並且採取處罰的態度。遺失票卡竟向消費者收取1200元高額工本費的兩家業者,分別為台南縣「府城停車場」和台南市「台糖長榮酒店」,此種收費標準實在是非常不合理。

 

  依「路外停車場租用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規定,停車場應標示停車場收費標準與收費方式,卻因政府未規定計費標準,才讓業者有機可乘在消費者身上剝一層皮。

 

  消基會認為,應重新訂定定型化契約中的「收費標準」與「收費方式」,並且呼籲業者以1015分鐘為計價單位,讓消費者可以更安心的停放愛車。

【2008/03/19 卡優新聞網】http://www.cardu.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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