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網路宅女變肥羊 為了三千成人頭戶
心想春季新款包 存摺提款卡當抵押

銀行存摺不可交給陌生人(圖/卡優新聞網)

卡優新聞網

  沉迷網路世界,小心受騙!有詐騙歹徒鎖定網路宅男、宅女,利用小額借貸方式,吸引被害人上門借錢,再故意扣押對方的存摺、提款卡,作為詐騙帳戶使用。一名未滿二十歲的陳姓女子借款三千元,卻成為詐騙人頭戶,直到被警方傳喚,才知道事態嚴重。

 

  警方指出,這名沉迷網路的七年級宅女,日前玩網路線上遊戲「亂online」時,向網路盟友透露看上一款網站推出的春季新款包包,卻沒有錢購買,當時就有盟友大方表示,可以牽線借貸,果真當天下午就有一名陌生男子打電話給她,雙方相約在基隆市區見面。

 

  陳姓女子依約前往,對方卻表示要拿存摺及提款卡,當抵押品才願意借錢,女子只想著心愛的包包即將到手,於是把自己銀行的存摺及提款卡,交給這名陌生男子,換到3000元的現金。

 

  警方調查,借錢的男子向陳姓女子表示,利息以每個月1000元計算,如果想要還錢時可撥打手機或呼叫器連絡,但事隔幾天女子打電話過去時,卻發現電話早已無人接聽。

 

  再過幾天,陳姓女子就接到台北市警局的傳喚通知書,表示她涉及金融詐騙案,讓她一頭霧水。後來這名宅女才知道她的存摺、提款卡,已經被詐騙集團當成人頭帳戶使用,趕忙跑到瑞芳警分局報案。

 

  警方表示,這種犯案手法倒是頭一次發現,詐騙集團吸引一些沉迷網路的宅男、宅女當「眼線」,利用小額借貸方式,扣押網友的存摺、提款卡當作洗錢的人頭戶,估計每個帳戶至少可以吸納數十筆到數百筆被害人的匯款,即使被警方當成警示帳戶,吃上官司的也是網路宅男、宅女。

 

  瑞芳警分局長張錦成呼籲,個人證件及相關銀行存摺等金融資料千萬不可隨意交給陌生人,否則被當成詐騙集團人頭戶,將得不償失,警方目前正積極調閱相關資料追查幕後的詐騙集團。

【2008/03/25 卡優新聞網】http://www.cardu.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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