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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債族向法院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時,最重要的就是要確實填寫聲請表格。其中除了聲請狀以外,接著就是又多又雜的財產收入及債權、債務資料的填寫,卡債族可要有耐心,視自身狀況填妥,絕不可輕言放棄。
在「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中,共分有五個部分,第一個部分為財產目錄,聲請人要將現有財產做整理說明,包含名下的動產、不動產、存款、股票等等。
第二個部分則是營業活動及營業額的說明,法院將根據這部分的資料,調查聲請人是否符合聲請債務清理的資格。
第三部分則是填寫兩年來的收入、原因以及種類。
第四部分為兩年來的必要支出、原因以及種類。
第五部分,聲請人必須填寫依法受聲請人扶養之人的資料,因為在某些程度上與第四部分有重疊的部份,聲請人還是必須另外填寫。
至於「債權人清冊」共計有三個部分,第一欄填寫債權人(包含債權銀行)的公司名稱、地址。如果是打算聲請更生程序的聲請人,還必須加註這筆債務,是否是自用住宅借款,並填載是否要定「自用住宅借款特別條款」,以保住自用住宅不拍賣為前提。
第二欄則填寫現存的實際債權數額,並且載明是否擔保,或是有設定優先權。
最後一欄則是填寫債權的種類及原因。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聲請人只有一個債權人,也是符合消債條例資格,可以聲請債務清理。
而「債務人清冊」也有三個欄位,第一欄填寫雙方當事人以外的第三債務人姓名(名稱)、地址。第二欄記載現存實際債務數額,第三欄則填寫債務種類、原因。
表格中還包含由債權銀行填寫的「保全處分聲請狀」,以及「債權陳報狀」。前者是聲請人若被發現有不當處分債權行為時,例如無償贈與,銀行可以向法院聲請保全措施,包含假扣押、假處分等。後者則是債權銀行收到法院的書狀後,回覆法院有關聲請人債務的資料。
最後還有一張特別的聲請狀—「擴張不屬清算財團財產範圍聲請狀」,是聲請清算程序時,聲請人避免遭到清算,而強制執行的財產清單,可以填上聲請人所有之房屋、土地、汽車等等,但仍須法院衡量裁定。
雖然,表單又多又繁雜,但聲請人還是要耐著性子,逐一填寫。尤其資料都必須正確,以免更生不成,反倒先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