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
消債申請更生或清算 累計已達361案件
1,500人申請債權人清冊 協商不成將轉向法院

消債條例上路實施,將有不少卡奴得救(圖/卡優新聞網)

卡優新聞網

  消債條例411日上路實施後,至今到底有多少人提出申請?金管會銀行局主秘蕭長瑞表示,根據統計到法院申請更生或清算的案件,累計已共有361件,而申請債權人清冊的民眾人數,也約有1,500位。

 

  由於申請更生或清算,必須先與債權銀行進行前置協商程序,所需要文件包括向聯徵中心申請的債權人清冊,所以這約1,500位的民眾,若前置協商失敗,都很有可能轉為申請更生或清算。

 

  而消債條例實施至今,法扶基金會認為銀行公會要求債務人提供的七項申請文件,不但複雜且不合理,因此呼籲債務人直接採用法扶基金會提供的文件,向債權銀行申請前置協商。

 

  蕭長瑞指出,的確知道法扶基金會有這樣的動作,但銀行公會前置協商所訂出的七項文件,是與司法院討論過定案,目的就是希望當債務人與銀行前置協商不成轉往法院時,那些文件就可以隨之移轉過去,不必再費時申請,因此絕對不是故意刁難。

 

  蕭長瑞進一步說明,債清條例第151條提到,債務人進行前置協商時「應提出債權人清冊」,法扶基金會就是以此根據,認為債務人只要提出債權清冊即可。

 

  不過據瞭解,其實以法扶基金會的下載表格申請前置協商,銀行還是會受理,只是為更瞭解債務人所有的工作與財產狀況,最後還是會要求補齊其他應繳的證明文件,如此一來受影響恐怕是協商的效率與時間。

 

  蕭長瑞說明,前置協商成立的清償方案,銀行會在七日內送法院認可,若協商不成立,也應該給債務人證明書,讓他們可以再去尋求更生或清算,而且若銀行沒有在一定期間完成協商,債務人可以轉而自行提出更生或清算。

【2008/04/16 卡優新聞網】http://www.cardu.com.tw
| 關於卡優網 | 服務總覽 | 服務條款 | 隱私權政策 | 廣告刊登 | 網路行銷 | 聯絡我們 | 其他聲明 |
威辰資通 版權所有 Copyright (C) 2005 Starwin All Rights Reserved.
台北市錦州街25號5樓 TEL:(02)2522-3380
建議使用IE6.0以上版本瀏覽器,Flash Play 8以上版本,NETSCAPE尚不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