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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動債商品近期成為眾矢之的,不僅販售的銀行形象大大受損,身為主管機關的金管會,也飽受批評。為了加強銀行銷售結構型商品的控管,金管會督促銀行公會在29日完成相關自律規範的修正案,未來若不是百分之百保本,而是條件式保本,將不能再打著「保本」口號銷售。
結構型商品複雜性極高,不少專家皆認為,對於一般大眾的投資而言,並不適合,尤其近來相關問題浮上抬面,而且越演越烈,許多投資人才漸漸意識到嚴重性。
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表示,從去(96)年七月開始,銀行販賣結構型商品導致糾紛共有689件,總金額約為23.45億元,不過其中78%都已經和解處理,目前有爭議的案子只剩149件,規模約7億元。
不過為了持續加強控管,金管會還是責成銀行公會完成「銀行辦理財富管理及金融商品銷售業務自律規範」,從商品上架審核、行銷過程、人員資格訓練三方面著手。
張秀蓮指出,未來結構型商品上架前,銀行都必須先進行審核,確認是否暸解商品特性、風險、報酬,以及是否適合銷售給一般社會大眾。
同時,銀行在銷售結構型商品前,要主動確認客戶具備相當投資專業或財務能力,足以承擔所有風險,絕對不可有鼓吹民眾利用借款或舉債的方式來進行投資。
此外,未來除提供客戶完整的產品說明書外,也要準備產品說明書摘要的「產品條款宣告書」,列示出重要宣告事項親自向客戶宣讀,並建立錄音或第三人覆核機制。
張秀蓮強調,結構型商品保本率未達百分之百,不管商品名稱或文宣資料上,都不能在出現「保本」二字,以避免誤導客戶。
未來也要求銀行要定期統計理財業務人員及金融商品銷售人員的客訴案件比例,做為考核指標依據。
張秀蓮提醒,結構型商品本質上是一種複雜且特殊的金融商品,投資人必須先確認本身是否具備足夠的金融專業知識,同時也要衡量財務狀況,千萬不要任意購買連自己都不了解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