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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炒的火熱的節能議題,讓訴求比傳統光燈更省電、壽命長的LED成為各界矚目焦點。不過消基會抽檢市面上的LED燈,發現LED燈泡照度明顯不足,而且價格太高,比一般燈泡貴3~4倍,只適合作裝飾燈源,不建議民眾在家中使用。
消基會針對大台北地區通路的LED商品進行抽查,針對是否省電的發光效率、是否浪費電的功率因數與照度進行檢測。
由於經濟部能源局對節能燈泡的規定,發光效率得高於60 lm/W才算省電。結果發現,其中4件燈泡樣品的發光效率都在15~45 lm/W之間,而飛利浦 LED 燈泡發光效率甚至不到20 lm/W,並不省電。雖然上頭標示做為裝飾用途,但消基會還是認為廠商這方面的數值太低,應該改善。
消基會也發現,市售的LED燈泡功率因數偏低,會造成大量的的電力損失,增加電力公司的虛功率負擔。而測試中4件標榜節能省電的LED燈泡,功率因數卻都不到0.5,其中更有的不到0.2,雖然功率因數的大小對電費支出沒有影響,卻會造成電的浪費。
尤其現在政府強調節能,雖然多數LED燈都拿來作為裝飾燈源,但照明的用電量占整體用電的10%以上,消基會認為LED燈的功率因數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廠商得多加把勁。
消基會指出,目前市售LED燈泡的價格比一般燈泡貴上3~4倍,連LED檯燈價格也約從3000元起跳,比一般檯燈貴上許多,加上LED燈的照度不如傳統燈燈泡,容易導致眼睛疲勞,因此消基會並不建議民眾拿它來照明,甚至應該避免做為閱讀照明,以免視力受損。
值得注意的是,LED燈具在使用一段時間之後,溫度愈高的產品,照度會明顯衰退,因此消費者在選購此類商品時,可以先試用。在賣場測試時,點亮一段時間後,溫度升高愈低的燈泡愈好,民眾選購時可以多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