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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已久的開放中國大陸合格機構投資者(QDII)來台投資,今(4)日正式在行政院院會通過,不但將擴大我國證券市場規模,也有助提升國際化程度。不過為避免國內企業遭陸資控制,將限制QDII對單一企業持股及累計持股,不得超過10%上限,同時明訂不能擔任企業董事、監事等職位。
雖然開放QDII可以來台投資,有助於把陸資活水引進台灣,但據瞭解,受全球金融海嘯影響,目前大陸QDII可來台投資資金僅剩約2億美金,與八月時估計11億美元縮水不少。
金管會副主委李紀珠說明,現階段規劃開放可來台的大陸投資人,除了QDII外,還有上市上櫃公司的大陸員工,另外來台掛牌海外企業的大陸股東,也將可依法認購或獲配股票。
目前QDII來台比照外資的管理規範,不得信用交易借券等,而且大陸員工經由配股的股票,只能持有與賣出。
李紀珠強調,顧及到兩岸局勢仍處於敏感狀態,將會特別注意陸資可能對台灣企業造成影響,因此包括訂出投資不得超過10%的上限,更明訂不能擔任企業董事、監事等職位。
而且未來QDII將列為「C」開頭的認證碼,異於一般外資的「F」,因此李紀珠強調,QDII不論投資哪一檔個股,都可以清楚被追蹤,若持股超過一定比例,就會有預警訊息出現。
李紀珠表示,開放陸資來台投資的政策,具有很重要宣示意義,其他市場看到兩岸資金往來互動,會更明白台灣願意開放資本市場的程度,對於發展亞太籌資中心有很大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