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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第一家庭海外洗錢案件,特偵組在12日偵查終結起訴。不過,檢方這次起訴了十四名被告中,卻沒有先前偵辦時多次傳喚的金融界人士。據了解,檢方將持續針對前第一家庭在二次金改中所收受的賄賂,進一步偵查。
在特偵組的起訴書中指出,扁家海外洗錢資金共有新台幣4億9415萬2395元,以及美金873萬5500元。這之中包含侵占、詐領國務機要費的新台幣1億415萬2395元,竹科龍潭購地弊案中分別收受的一億元與六百萬美金,南港展覽館弊案中收受的美金273萬5500元。
另外檢方還查出,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因為遭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利用職務,而索取所得的賄賂,新台幣2億9000萬元。
辜仲諒賄賂扁家的部分,沒有在這次起訴的四個案件中,但已經遭特偵組查出是海外洗錢的資金,因此檢方已經另行分案偵辦。
根據辜仲諒的供詞,他平均每週都會到總統官邸見吳淑珍一面,最少每個月也會到官邸兩、三次,另外也會到總統府拜會陳水扁。而陳水扁總是會說他做了很多事、花了很多錢,需要成立基金會、作國民外交,但從不說需要多少錢。之後辜到官邸中,吳淑珍就會告訴他大概需要多少錢。
而每次陳水扁提到的基金會、外交、選舉的事情,吳淑珍總會再講一遍,內容跟陳水扁講的差不多。而辜仲諒將錢匯給吳淑珍後,就會回報陳水扁。檢方在起訴書中指出,這就是扁珍兩人「慣常的搭配方式,先由陳水扁向相關人等談論欲進行的某項計畫之理念,再由吳淑珍另行出面索討金額」。
另外,檢方也發現,開發金總經理辜仲瑩與開發金財務長邱德馨,則幫助扁家海外洗錢美金六十萬元,其中邱德馨已經遭列為被告,限制出境。
而特偵組也發現前兆豐金董事長鄭深池,在94年一月間,接受吳淑珍的委託,私下將新台幣五千萬元兌換成美金,並規避國內正常外匯管道,從海外匯入扁家新加坡帳戶。另外鄭深池還得到昇恆昌董事長江松溪、總經理吳錫顯兩人的協助,兩度匯款美金一百五十萬元進扁家海外帳戶,這些部分,檢方都另行分案偵辦。
而前101董事長陳敏薰,也被檢方發現,在93年四月間,將新台幣一千萬元匯票交給吳淑珍,而後吳淑珍指示幕僚分六次匯入扁家帳戶中,檢方也分案偵辦。
至於偵查中傳出的元大金控馬氏兄弟給予扁家的十八萬美金旅行支票,以及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送兩億現金進官邸,以及協助搬運七億四千萬元現金到國泰世華銀行的部分,檢方這次都沒有起訴。據了解,檢方都已經分案,並持續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