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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金融開放又將有新的一頁!金管會今(29)日表示,將在明(30)日發佈「大陸地區投資人來台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等於正式宣告允許陸資來台進行財務性投資,若以大陸合格境內機構投資人(QDII)為例,最大投資額將約高達新台幣72億元。不過也有部份限制,像投資國內上市櫃公司單一或累計投資持股不得超過10%,且不得投資興櫃有價證券及店頭衍生性商品。
其實行政院去(97)年就已宣佈要開放QDII來台投資,並要求金管會今年四月底前擬訂並公佈相關辦法。
金管會表示,為增加市場新動能,再加上考量近期兩岸金融互動順暢,所以依行政院核定方案,將對大陸地區投資人來台採逐步開放,像這次允許陸資來台進行財務性投資,其實仍屬於間接投資,如果大陸地區投資人單次或累計投資取得上市或上櫃公司10%股份,就必須依經濟部相關辦法申請核准。
這項管理辦法頒佈後第三天就可生效,陸資馬上能申請投資台股、期貨等,但考量稅徵繳納等問題,陸資在台灣還是必須有代理人,並向證交所、期交所等辦理登記,以取得相關帳號。
金管會解釋,目前大陸也只核准十家QDII可進行海外投資,而且對於單一地區投資上限同樣有規定,所以我國開放陸資來台進行財務性投資,以現階段的情況來看,投資上限為其資金總額3%,也就是大約新台幣72億元。
不過未來兩岸簽署金融MOU後,投資上限可增加至10%,屆時QDII可投資金額將增至220億元。
至於大陸地區投資人辦理登記,如果發生登記書件內容或事項有虛偽不實、違反本管理辦法或證券、期貨交易管理法令,視情節狀況,最嚴重證交所或期交所可以不予登記,甚至註銷登記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