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
子女打工所得 綜所稅申報別遺漏
20歲至60歲親屬 規定不得列報扶養

未成年子女打工收入,也要一併申報所得稅(圖/卡優新聞網)

卡優新聞網

  申報綜所稅的截止日期,轉眼間已經剩不到兩週,今(98)年雖然有多項減稅措施,可減輕納稅義務人的稅金負擔,但許多人仍會有報稅的疑問,例如沒有申報未成年子女打工的收入,或是列舉申報扶養免稅所得者的子女,都是經常發生的錯誤,得多加小心留意。

 

  去(97)年來受到一波景氣不佳影響,許多學生利用假期或是課餘時間打工分擔家計,即使子女仍是未成年,但是子女的打工所得仍需和父母親一併申報所得稅,至於年滿20歲,雖然未就學但是失業的子女或是兄弟姊妹,也不能申報扶養親屬,享受免稅額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執行長林由敏解釋,上班族常犯的錯誤包括申報薪資所得免稅者的未成年子女,根據所得稅法規定,現役軍人、國中小教師等軍教人員的薪資所得屬於免稅,不少上班族誤以為將軍教人員的未成年子女,改由親戚列舉申報,就可多獲得免稅額度,則為錯誤的觀念。

 

  一般來說,年滿20歲以上、60歲以下,就不能列報扶養親屬,享有免稅額優惠,除非是在學學生、身心障礙者或是無謀生能力等「限定條件」才能適用,上班族卻常因誤解或是疏忽,以為失業或是未就業者算是沒有謀生能力,就納入扶養親屬。

 

  此外,列舉申報在課稅年度之前就已經死亡的親屬,也會被稅捐機關排除在免稅額外。

 

  雖然今年因為適逢端午連續假期,因此報稅截止日將延長至六月一日,但根據最新統計,目前仍有約七成民眾尚未報稅,納稅義務人本身要特別留意時間。

 

  至於現階段已完成報稅的126萬多人,其中使用二維條碼報稅共約6萬多件;人工申報則為29萬多件;網路申報90萬多件,可見網路確實成為主要報稅方式。

【2009/05/20 卡優新聞網】http://www.cardu.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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