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交通部、遠通談判破局 消基會:ETC違法營運
消基會不排除控告交通部長、高公局長

ETC專用道,成了特權車道?(圖/周先白 攝)

卡優新聞網

  ETC上路以來,狀況頻頻因而民怨四起、各界撻伐聲不斷,從一開始的裝機不便,到扣款失敗高,乃至於車機價格過高等問題,消基會今日(29)就公開譴責,政府的措施只是為了包庇業者的商機,根本蓄意忽略消費者及用路人的權利。

 

  消基會進一步指出,目前平均每天使用的用路人高達133萬,而ETC的用戶只有22萬人,只佔國道使用量的17%。因此高速公路主線全線2ETC專用道便成了特權車道,反而讓其他83%的車輛常常壅塞於道。

 

  最高行政法院在今年815判決,認定遠通電收喪失ETC最優申請人資格,遠通電收不能再繼續營運,否則即是違法。交通部與遠通電收927針對ETC委辦服務費爭議的談判破局,決定走向訴訟!所以直至目前為止,ETC還是照常營運中。據了解行政院內部還是一頭霧水,讓用路狀況繼續混亂下去。消基會指出,目前遠通電收繼續營運的狀況,根本於法無據,就是嚴重違法,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腳。

 

  消基會強烈呼籲,為避免公權力不彰,應立即中止ETC違法營運的行為,把路權還給用路人,讓消費者回歸到寬廣的道路。對於已裝機的22萬用路人,消基會則認為,遠通電收應全額退費。

 

  消基會更沉痛的指出,由於ETC問題日益嚴重,如不盡快改善,在近期之內不排除到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交通部部長與高公局局長,以維護消費者的權利。

 

  交通部方面表示,針對消基會的呼籲目前不作任何回應,問題還是應由高公局來處理。高公局則對此提出回應說,之前曾與遠通電收商議9次之多,高公局還是希望以原有條件委託營運。但遠通表示此條件仍無法反應成本,希望政府能按照實際支出費用委辦。

 

  高公局進一步表示,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已出爐,但目前兩造合約並沒有明顯變動,在既有事實之下還是會以保障全民權益為優先。

 

  年初交通部搶著開通ETC,現在ETC的經營已屬違法,政府單位至今卻無法提出有效解決方案,任由用路狀況持續惡化,讓專用車道變成少數人的特權,其問題癥結除了政府與遠通兩造談不妥的費用問題之外,其實公權力廢弛、政府效能不彰及部會推諉,才是問題的關鍵。

【2006/09/29 卡優新聞網】http://www.cardu.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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