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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週就是農曆新年了,台鐵車站即將湧現大量的返鄉人潮。而趕在過年之前,行政院消保會今(6)天公布「車站旅運服務規約」修正草案,未來旅客於搭乘火車途中,因生病、受傷,或是其它不可歸責的事由而中止旅行,未搭乘部份可於15天內申請退費,且不用收取退票手續費,這將保障旅客乘車的權益。
為因應旅客搭乘火車途中,可能遭遇不歸責的事由,消保會檢視定型化契約應記載與不可記載事項有無修改必要,並取得交通部台鐵局的支持,函送「車站旅運服務規約」修正草案致消保會審議。該草案經消保會第173次委員會議討論通過,待交通部台鐵局公告後,即可上路。
依該草案規定,旅客於乘車中因傷病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旅客得事由,而中止旅行者,旅客或其同行者得在乘車票有效期間內,或經簽證後15日內就未搭乘部分申請退票,並免收退票手續費。
消保會法制組長邱惠美解釋,民眾若在乘車中感到身體不適,可向台鐵工作人員反應,並將狀況註記起來,即可下車就醫或休養。未搭乘的部份可當場退款,或是15天內退票。而考量到隨行親友有協助就診的可能,因此親友們若一同下車也能退票,且免收手續費。
台鐵則補充,依草案規定,持用該局使用天數限制的票種,因傷病或其他不可歸責事由而中止旅行者,得酌予延長使用期限。持用團體票者按中止旅行的實際人數退還,也不用收手續費。
「車站旅運服務規約」除修正旅客中止旅行退票的事項外,並也針對「兒童票」收費標準做出修正。孩童身高滿150公分者,應購成人票,未滿115公分者免費,滿115公分未滿150公分者,應購孩童票,票價按成人票價半數,尾數進整後計收。
而孩童滿115公分而未滿6歲者,經出示身分證件,得免費;滿150公分而未滿12歲者,經出示身分證件,得購買孩童票。免費孩童但佔座位者,及由持有乘車票旅客隨帶孩童人數超過2人者,其超過得孩童,仍應購孩童票。
邱惠美則表示,希望該草案修正後,將使台鐵局提供的旅運服務更貼近人性,同時也企盼其他公眾使用的交通運輸業者,例如國道客運、航空等,也能有類似修正,以共同提升交通運輸公平且具人性化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