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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原訂今天上午九點半,傳喚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到案說明。不過,辜仲諒臨時委託律師,以「家庭因素」提出請假。台北地檢署經過會議後,認為辜所提出的理由,並不構成請假理由。因此將先以書面的方式,通知辜不准假。同時將在最短時間內,發佈拘提令。
北檢中午由檢察長顏大和,召集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忠組主任檢察官黃和村,以及承辦本案的檢察官曾益盛,共同開會密商。經過兩個多小時的會議後,在下午四點左右,做出決議,不接受辜仲諒的請假理由。同時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將對辜發出拘提令,最快在今天晚間,就會發出。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檢方兩次以上傳喚不到,就可以發出拘提令,如果拘提不到,則改為發佈通緝令。另外,檢方也可以跳過拘提的步驟,直接發佈通緝令。由於辜持有外國護照,如果辜選擇不願返國面對司法,北檢指出,他所觸犯的為金控法、銀行法中的背信罪,本刑超過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他的刑事追溯期限,是由原本的重罪二十年,再加上四分之一「二十年」的期限,也就是以二十五年為限。因此辜如果選擇逃亡,就必須在滯留國外二十五年,無法回國。但北檢選擇先發佈拘提令,希望辜能夠主動到案,以避免流亡國外的遺憾發生。
至於辜仲諒的委託律師洪貴參,在聽到檢方不准假後,表示遺憾。他提到,辜請假倉促,所以檢方還要求他補充部分書面資料,以做說明。沒想到下午就傳出檢方不准假,他將儘速通知辜仲諒。但面對記者詢問,是否知道辜仲諒的去向時,洪貴參則不願回答。
據了解,辜仲諒目前人在日本,安置小孩。由於他之前透過媒體表示,擔心一回國就被收押,所以要先處理好家事,才願意返國應訊。而目前辜的私人專機,據傳也已經飛到日本,隨時待命,只要檢方不准假,辜就會立即返國,接受檢方訊問。但北檢對此不願回應,僅表示,目前將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