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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租片的民眾,都有粗心忘記還片的經驗,時間拖得越長,有時甚至得賠上一部新片的錢,荷包因此大失血。不過,消基會今(13)天表示,消費者租片若逾期未還,業者收取的違約金不應超過新片價格,而遺失、毀損的影片也應折舊來制定合理價位,更應提供履約保證,以免讓消費者權益受損。
消基會調查市面2家實體租片業者包括亞藝影音、百視達,以及2家線上租片業者「iVideo」及「Catch Play」。結果發現,有2家業者沒有提供契約讓消費者審閱,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指出,契約審閱權能讓消費者瞭解自身權益與責任,業者應於訂約時向消費者明確說明。
消費者報導雜誌社發行人游開雄表示,經調查發現,全數業者都會收取違約金,等於消費者若忘記還片,除了要付租金外,還得負擔「逾期違約金」,形同被剝了兩層皮,實在不合理;而當逾期未還的天數愈多,民眾付出的代價也愈高,但逾期未還應屬部分違約責任,都不應高於新片售價才對。
至於當遇到片子遺失或毀損的情況,4家業者都規定「視同購買」,但是要以什麼樣的價格來購買,各家標準則不一。「CatchPlay」是以市場銷售價格出售,「iVideo」是以其線上型錄所公布的價格為準。而「亞藝」是以商品報賠價賠償,「百視達」則是以現場正常銷售商品價格而定。
消基會認為,遺失的商品是出租用的影片,使用後就會有折舊的問題,就不應該依新片的價格出售;業者應依折舊率算入後訂出賠償價格,當消費者逾期未歸還或是遺失、毀損一部已出租「3個月」跟「半年」的片子相比,所要負擔的賠償金額理應遞減。
此外,消基會也指出,所有出租錄影帶的租期,都是把租片當日算入第一天,如3天的租期,1月1日借、1月3日還,實際可看卻只有2天,建議把起始日計入的業者應該制訂更合理的規範,應將晚上10點後租片的當天租期不算入。
消基會並呼籲,業者應該落實審閱契約條款的規定,並參照定型化契約範本訂定條款,而消費者於進行任何的消費行為之前,也應善用《消保法》審閱期間,詳細瞭解業者的相關規定,如此雙方都能自我保障,避免衍生消費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