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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偵辦中信金插旗兆豐金疑似不法一案,先後在本月份七日、二十二日,對本案最重要的被告,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兩度發出傳票。不過,辜都沒有到庭。由於辜在二十二日的偵查庭前,才臨時委託律師,當庭以「家庭因素」提出請假。檢方審酌後,認為辜的請假理由不構成,因此決定先以書面通知辜的委任律師,並決定在今天下午,對辜仲諒發出拘提令。
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表示,北檢發出拘提令後,將交由司法警察執行。按照一般程序,司法警察將到當事人的住居所,以及戶籍地,執行強制拘提到案。預計最快在兩天內,最慢約一週左右,就會回報拘提的結果。由於目前辜仲諒人不在台灣,極有可能無法將他拘提到案。對此,林錦村表示,如果回報的結果,是無法拘提,那將會按照程序,發佈通緝令。
對於辜仲諒的行蹤,北檢坦承,無法取得聯繫,所以也不知道他人在何處。不過檢方研判,辜應該在日本、美國或是香港三地之一。由於辜的一對子女,目前還留在日本,再加上辜的妹婿,中信金法金執行長陳俊哲,也在日前秘密赴日。外傳陳俊哲在本案中涉有重要地位,因此陳俊哲赴日的目的,就是要與辜密商串供。所以檢方認為,辜仲諒留在日本的可能性很高,將先從這條線索追查起。
據了解,由於辜仲諒持有外國護照,所以檢方認為成功拘提辜的可能性不高。未來如果真的要發佈通緝時,檢方將有兩種處理方式。第一種是由檢方直接發佈通緝,通緝時效為二十五年,代表辜將長時間流亡海外。第二種處理方式為不等辜到案,直接提起公訴,而通緝辜仲諒的工作,就交由法院繼續執行。
由於檢方早在上月中,就已經收押本案的其他被告,中信金三名高層,並掌握相當事證。再加上辜失蹤已久,檢方懷疑,他可能已經完成串供。所以即便辜到案後,檢方也未必會採用他的證詞。種種線索研判,檢方可能不會等辜仲諒到案,就直接起訴,而對辜仲諒發佈通緝,也會交由法院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