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
莫拉克風災受災戶 所得稅可申報災損
採從寬從速從簡原則 初估減免稅額16億

莫拉克受災民眾綜所稅可申報扣除額(圖/中華電信 提供)

卡優新聞網

  發生在去(98)年的八八風災,重創南部地區,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的轄區成了最大的受災區,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在98年度綜所稅申報時,別忘了要將莫拉克造成的災損申報扣除額。其中統計申報莫拉克災損申報件數有46,344件,災損申報金額超過91億元,到今(99)3月底止已核定的案件有46,300件,災損金額達83億元,初估可減免稅額為16億元。

 

  南區國稅局長邱正茂指出,莫拉克災損申報案件有46,344件,其中綜合所得稅件數是33,322件,營利事業所得稅1,573件,營業稅11,446件,其他稅目3件,國稅局在從寬、從速、從簡的原則處理下,99%以上的申報案件都可以核定完畢。

 

  下個月就要申報98年度所得稅,國稅局提醒莫拉克風災中受災的營利事業,要將損失金額列人「非營業損失」項下的「災害損失」申報;受災的民眾則是要選擇以列舉扣除額申報方式,才可以將申報災損扣除。

 

  至於災損扣除額的申報方式有2種,如果是已經取得國稅局核發的災損證明書,依照證明書上所列核准金額填報即可;若是向國稅局申請災損核備,但尚未取得證明書,就先按照申請核備的災損金額填報,國稅局會依照後來核准的金額認定扣除額。

 

  另外,如果受災戶忘了在期限內申報,還是有補救的方式。國稅局表示,申報時如果可以提出有力的證據,還是可以提出申請,但准不准,還要是由國稅局認定。

 

  國稅局同時指出,針對莫拉克受災戶民眾提供了各類稅捐的延期繳納及分期繳納的措施,總計核准了民眾申請延期繳納201件,分期繳納19件,可延期及分期繳納稅款的金額將近9千萬元。

 

  延期繳納的部分,個人的綜所稅有13件,稅額430萬;企業的營業稅有136件,稅額694萬,營所稅44件,稅額是5,108萬,貨物稅62,100萬,菸酒稅225。分期繳納的部分,個人綜所稅件數6件,稅額65萬;企業的營所稅13件,稅額480萬元。

【2010/04/19 卡優新聞網】http://www.cardu.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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